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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少年儿童维权基金与国际救助儿童会就今后深入合作展开会谈

 2018-01-182033
[摘要]阳光少年儿童维权基金系由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理事、复旦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陈乃蔚先生在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发起设立的专项基金,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兼任专项基金的秘书长,陈博律师、金飒律师、虞梦云律师、丛璐律师、柯夏律师、阮超律师等成为专项基金的志愿者。

阳光少年儿童维权基金系由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理事、复旦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陈乃蔚先生在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发起设立的专项基金,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兼任专项基金的秘书长,陈博律师、金飒律师、虞梦云律师、丛璐律师、柯夏律师、阮超律师等成为专项基金的志愿者。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强烈的公益意识及求真务实的态度为公益事业添砖加瓦。阳光少年儿童维权基金目前是以律师志愿者为核心,凝聚公检法、学校、社会组织等社会公益人的一支公益团队。救助儿童会是全球领先的、独立的儿童慈善组织,成立于1919年,在全球120个国家开展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末即开始在中国开展项目,目前已发展成为在中国工作的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儿童救助会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及设立试点招募志愿者直接实施项目等方式,在跨境打拐、家暴处理、家庭寄养、女童保护、推进立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均取得了卓越成效。


2018年1月18日下午,阳光少年儿童维权基金秘书长王丽律师及志愿者虞梦云律师、丛璐律师、柯夏律师、阮超律师与国际救助儿童会国家儿童保护项目主任王欣老师及冯浩殷先生召开电话会议,针对目前我国儿童保护现状展开讨论。会议中,加大事前预防可以事半功倍地提升儿童保护现状为双方一致认可,家长改造、通过社区和学校做正向宣传、视频及绘本推广、与电影院线及功能性部门合作等均是实现事前预防的有效途径。针对我国尚缺乏保护儿童整体架构的实际情况,双方拟于今后的发展中充分发挥阳光少年儿童维权基金的特色资源,结合救助儿童会的工作经验,在推进相关立法、政府管理进步、资金对接及个别案例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以推动我国儿童保护体系的成立,从而推动全社会在对待儿童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步,为儿童的生活带来及时和持久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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