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学院“周末讲堂”第四十期暨刑事专业委员会交流会
2023-01-031056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将“电子数据”列为一种独立证据形态;2016年9月9日,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类型,明确了电子数据在刑事案件中的适用问题;2018年12月13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对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检查、侦查实验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至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问题拥有了一整套的理论和制度安排。
然而,电子数据在刑事诉讼实务层面仍属非常新颖的产物,在控辩双方之间处于艰难的探索、博弈阶段。为帮助事务所律师进一步了解何为电子数据、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的流程、辩护律师面对电子数据的应对和审查重点,2022年12月16日,锦天城律师学院会同锦天城刑事专业委员会特邀上海抉隐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所长、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CNAS及CMA授权签字人、上海市普陀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上海市鉴定协会会员、上海市信息安全协会会员郝鹏飞,从鉴定人的角度为事务所同仁分享题为【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与刑辩律师的应对之道】的专题讲座。交流会采用线下和线上方式同时进行。
本期周末讲堂由本所高级合伙人王晓英律师主持。她说,今天这场讲座是新冠疫情政策开放后的第一场,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郝鹏飞所长来事务所为我们授课,也感谢大家冒着风险一起来学习。郝所长是美国电子数据取证专业毕业,是司法鉴定领域电子数据鉴定专家,也是上海市信息安全协会会员。抉隐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也与上海市多家公检法单位开展合作,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稍后的讲座中郝所长将选用他在鉴定实践中重点的有影响力的案例,与我们一起分享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应对之道,希望大家能够在本次讲座中得到启发。
郝鹏飞所长首先从鉴定资质的质证案例入手,明确从事鉴定业务需具备的条件,并对省级计量认证(CMA)以及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进行详细说明;其次,郝所长以两个鉴定所出具完全不同的鉴定意见案例,阐述了破坏性程序检验技术规范的认定、重新鉴定的条件和法律后果、合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以及电子数据的相关规定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审查展开论述。再次,郝所长从数据恢复、数据分析、密码破解和专家意见审查四个方面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主要技术服务进行解说,深入浅出分享了大家日常关心的不同品牌手机和电脑硬盘等的数据恢复问题。最后,郝所长结合三个实务鉴定与质证案例,从电子数据的提取、选材和鉴定技术路径等多个角度对鉴定意见的影响以及如何质证进行讲解。
交流会上,与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提问的方式,就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与郝鹏飞所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