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律师是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锦天城伦敦办公室负责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跨境投资、银行金融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航空航天、基础设施及新兴科技行业的交叉性和整合性法律服务,可以熟练使用中文和英语作为工作语言。杨律师是2024年度Chambers Global钱伯斯全球和大中华区航空金融领域推荐律师,2024年度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海外投资领域特别推荐律师,2023年度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杂志法律精英之睿见领袖(The Visionaries of The A-List)。杨斌律师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同期获得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证书。杨律师曾在爱尔兰律师协会、空中客车(Airbus)总部等航空业权威机构接受过有关飞机租赁和融资方面的培训,在其执业相关业务领域著有文章数十篇,并在客户成功完成某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央企和国有企业(SOEs)“一带一路”倡议中对亚洲和非洲的投资项目及相关争议解决方面。
杨律师兼任的社会职务包括:国际律师事务所联盟Asiajuris International主席,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首批调解员,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航空航运产业金融中心特聘专家,北京市石景山区创新产业基金投资委员会外聘专家,北京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航空业纠纷调解中心首批调解员,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导师。
在航空领域,杨斌律师长期担任多个航空业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如英国皇家航空学会、国航租赁、集安航空资管、保利航空等,并广泛参与了各类飞机、发动机和航材的租赁、融资及买卖交易,非常熟悉航空行业的境内或跨境融资、飞机退租、维修、拆解等各类法律问题。杨律师曾代表众多境内外商业银行、境内外航空公司或租赁公司参与飞机及航空设备融资与租赁项目,涉及波音飞机、空客飞机、商飞集团制造的ARJ21飞机、各类公务机和直升机的买卖、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售后回租、保税租赁等。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杨律师陆续担任过如下航空领域企业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中国商飞集团、国航、南航、海航、大连航空、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英国皇家航空学会中国代表处、IATA、罗尔斯·罗伊斯公司(RRPF)、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招银金融租赁公司、工银金融租赁公司、中航国际租赁中航(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集安航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利航空科技公司、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等航空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的常年/专项法律顾问。
除航空法律服务外,杨斌律师多年来还一直从事金融和投融资相关领域的法律服务,包括跨境绿地投资或并购、美元或人民币投资、市场化债转股、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其带领团队经办了许多跨境商业合作、投资、融资、国际贸易和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例如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水电等电力项目、污水处理和市政用水项目、桥梁、港口及住宅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等。杨律师服务过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韩国国家开发银行、日本三菱日联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服务过的大型投资机构包括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鼎晖资本等,服务过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徐工机械、美的集团、诺力智能装备、亿利资源集团、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5100水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等,服务过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丹麦马士基集装箱工业公司、嘉士伯亚洲、西门子歌美飒、卓美矿机等。
杨律师在航空领域的部分典型业绩包括:
·为英国Rolls-Royce Partnership Finance罗罗航空发动机租赁公司与南方航空之间关于数台航空发动机的跨境经营性租赁项目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担任中国商飞集团飞机销售、飞机金融业务类入库律师并为商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数架ARJ21飞机买方信贷法律服务;
·代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12架民航客机的经营性售后回租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3架民航客机的经营性售后回租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5架民航客机的售后回租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兴业租赁出租给国航的2架波音飞机、2架空客飞机分别在中国交通银行香港分行、澳门分行进行的飞机租赁再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工银租赁出租给国航的1架波音737-800飞机在中银香港进行飞机租赁再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南方航空、南航租赁就其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之间一架民航客机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国航就一架波音747客机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进行跨境抵押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与天益(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一架民航客机的经营性租赁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就其与光大控股旗下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间关于1架东方航空执飞的空客飞机租赁收益权和飞机残值收益权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代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就其与光大控股旗下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间关于1架春秋航空执飞的空客飞机租赁债权和飞机远期残值债权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担任中航(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发动机买卖、租赁和机场摆渡车交易等项目专项顾问;
·代表招银金融租赁就其与山东通航之间14架通航飞机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担任英国皇家航空学会中国代表处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IATA顾问律师为其与南方航空之间有关票务系统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为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提供有关中国航班时刻管理和航班时刻交换交易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担任塞浦路斯深蓝航空及其股东的法律顾问为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和解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航国际租赁就其从境外采购大型直升机并进行境内租赁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公司核心航材部件跨境采购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担任美国GA Telesis、国航、厦门飞机租赁合资持股的北京集安航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代表广州南沙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为其境外采购飞机发动机并销售给境内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担任保利集团旗下保利航空科技公司法律顾问就其引入某知名直升机并进行后续买卖和租赁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担任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德清成翼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其各型号俄罗斯直升机、马达西奇发动机及其他直升机的相关国际贸易、租赁、买卖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担任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为其从境外引入空客直升机并销售给境内客户业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担任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提供飞机跨境租赁、跨境担保和境外航司破产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代表上市公司美的集团境外关联公司与香港苏格兰皇家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之间1架湾流G450公务机的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及在中国境内飞机留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支持;
·为上市公司信威集团境外关联公司天骄航空1架达索猎鹰公务机的融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及公务机境外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高杰公务机公司(Global Jet)就其与客户之间关于湾流公务机托管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代表韩国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关联基金对其与海航集团、美兰机场之间数亿美元的外债融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提供关于飞机适航标准行业的中美合资企业法律咨询。
教育背景
- 1997-09-01至2001-07-01 青岛大学法学院 国际经济法 本科法学学士
- 2009-06-01至2010-06-01 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 美国法 研究生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 2001-07-01至2004-06-01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 2004-06-01至2007-10-01 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
- 2007-10-01至2009-06-01 北京毅弘律师事务所
- 2010-10-01至2012-02-01 北京精灵时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2012-03-01至2012-12-01 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
- 2013-01-06至今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高级合伙人
荣誉称号
- 《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The A-List 法律精英:2023年中国业务睿见领袖”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4重点推荐:航空:金融
- 钱伯斯全球指南2024重点推荐:航空:金融
- “2023年度LegalOne 实力之星”中国区榜单
- LEGALBAND 2024年度中国客户指南“顶级律师”排行榜:海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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