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担任香港上市公司自动系统(00771.HK)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12-036149
[摘要]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叶芳律师受Automated Systems Holdings Limited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00771.HK,以下简称“自动系统”)委任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15年11月12日起计为期三年。同时,自动系统董事会还委任叶芳律师为该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叶芳律师受Automated Systems Holdings Limited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00771.HK,以下简称“自动系统”)委任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15年11月12日起计为期三年。同时,自动系统董事会还委任叶芳律师为该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自动系统(香港)有限公司于一九七三年成立,凭着卓越业绩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编号:七七一) 的名义正式上市。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收入为1,613,000,000港元及除所得税后溢利为17,300,000港元。时至今日,ASL集团已累积逾四十年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信誉昭著,被视为区内著名的资讯科技(IT)服务供应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