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协助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成功发行
2021-12-1031222021年7月19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助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78,简称“圣龙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圣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5,448,881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3,819,990.12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拟投入“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圣龙股份作为国内外主要整车厂的一级零部件配套商,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的动力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热管理系统及刹车系统,配套的产品主要分为:泵系列零部件、凸轮轴系列零部件及变速器核心零部件。圣龙股份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中美两地均设有研发和营销中心。针对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新能源技术浪潮,圣龙股份积极拥抱并储备新能源汽车业务机会,特成立了基于全球架构的电子泵开发团队,已经获得了上汽集团、浙江双菱,江淮、奇瑞等电子泵项目,进一步加大与清华大学苏州汽研院、同济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快推进已有的新能源项目轮毂电机、混动变速器的产品验证和落地,迎接产业电气化升级的强劲需求。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马茜芝、孙雨顺,合伙人金海燕,资深律师陈霞,项目组成员金如意、金宇阳组成的项目团队接受圣龙股份的委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经办期间,锦天城律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细致认真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肯定及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