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代理“奥克斯电”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
2016-01-153922
[摘要]2016年1月15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5523,证券简称“奥克斯电”)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6年1月15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5523,证券简称“奥克斯电”)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并公开转让。
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4日,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专业化中央空调企业。公司投资建设国内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引进全球26个国家的顶级设备及百余名顶尖人才。拥有专利近200项,荣获“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中央空调十大品牌”、“中国制冷展创新奖品”等多个荣誉称号。公司中央空调产品包括:单元机、多联机、模块机、螺杆机、末端设备及离心机等多个系列,1000多种型号产品,产品远销海内外,广泛应用于各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工业生产、家庭住宅等场所,是南北极科考队唯一指定空调类品牌,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入驻上海迪士尼的中央空调厂商。
公司在“品质是基石,创新是灵魂”的战略指导下,深入转型升级,以高标准、严要求打造精品中央空调。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丰富的产品生产线和卓越的产品质量,奥克斯中央空调保持着健康、稳定、快速的增长,在市场屡创佳绩,成为行业内的卓越典范。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合伙人王硕、李波,项目组成员黄君福、赵吾纲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奥克斯电的委托,为本次挂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