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协助扬子国投成功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
2020-05-07471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国投”或“公司”)的委托,为其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扬子G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5亿元,发行利率为3.10%,全场认购倍数为2.75,发行利率为有史以来同品种同期限市场第七,创副省级城市国企同品种同期限历史最低。
扬子国投成立于2014年4月,主要承担南京江北新区重大城市功能设施、主导产业创新发展等投资建设运营职能。扬子国投注册资本90亿元,总资产规模2000亿元,国内主体信用评级AAA,国际主体评级A-,获国家级文明单位称号和市、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在南京市委市政府、江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扬子国投聚焦“金融控股、公用事业、新城开发、投资运营”四大主营业务,实施“改革、创新”双轮驱动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扬子国投在2018年获批70亿元优质主体企业债券额度,是全国首只国家级新区优质主体企业债券和江苏省首只单市级优质企业债券。在2019年度中央国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员综合评定中,扬子国投荣获优秀发行机构奖(企业债券发行人),是江苏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2020年,扬子国投继续利用好资本市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已成功申报总规模不超过160亿元的交易所公司债券,立足角色,肩负使命,为江北新区重大项目推进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孙钻及律师白雪、律师助理邓小芳,接受委托为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见证法律意见等专项法律服务。在项目经办期间,锦天城与其他中介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为本期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锦天城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及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得到客户的信任和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