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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新余国科”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2017-09-203755
[摘要]2017年9月20日,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科”或“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获证监会发审委2017年第7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2017年9月20日,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科”或“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获证监会发审委2017年第7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新余国科成立于2008年,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火工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开展军品和民品业务,致力于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公司军品业务主要包括军用火工品(包含火工元件、火工装置等)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保持军品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公司积极发展民品业务。公司民品业务主要包括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技术装备及特种爆破器材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以来,先后荣获“2013年度新余市工业发展企业进步奖”、“2014年度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江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余市十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等荣誉。


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律师、高级合伙人林可律师、高级合伙人方海平律师、合伙人李云龙律师、项目组成员张玲平等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为新余国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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