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为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5-12-256058
[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能集团”)的委托,担任其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能集团”)的委托,担任其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广能集团位于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世纪伟人邓小平故乡广安市,为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发供电、煤机研发制造、物流、医疗、小额贷款等领域。
2015年12月25日,广能集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广能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陆静、 张晓琴团队律师陆静、黄晟、张家羽、黄少君,律师助理徐茜如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