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代理上汽集团、通用汽车涉世博知识产权仲裁案获胜诉
2014-04-295388
[摘要]近日,上汽集团、通用汽车涉世博上汽-通用汽车馆的三个知识产权仲裁案件,经过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3】沪贸仲裁字第337号、338号、339号裁决,锦天城律师代理的上汽集团、通用汽车案得到圆满解决。。
近日,上汽集团、通用汽车涉世博上汽-通用汽车馆的三个知识产权仲裁案件,经过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3】沪贸仲裁字第337号、338号、339号裁决,锦天城律师代理的上汽集团、通用汽车案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中的仲裁相对方是上汽集团、通用汽车的服务供应商,在世博会期间负责为上汽-通用汽车馆提供管理服务、舞台秀服务及前后展服务等。各方就上述服务事宜签订了三项服务协议,并约定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归上汽集团、通用汽车所有。然而,服务供应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上汽集团、通用汽车,由此产生争议。最终,仲裁庭裁定服务供应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排除系争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及行权妨碍等不利因素,在系争知识产权及其载体完全归属于上汽集团、通用汽车所有之后,上汽集团、通用汽车再将服务费尾款支付给服务供应商。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陈乃蔚带领律师金飒、陈博等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为该仲裁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