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2019-02-0148262019年1月30日,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本项目是银行间首单知识产权类融资租赁债权ABN。本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由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本项目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资产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信托而根据《信托合同》信托予受托人的每一笔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本项目通过设置优先级/次级分层机制来实现内部信用增级,由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差额支付承诺人及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二差额支付承诺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本项目的产品总规模为7.7亿元,其中优先A1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为3.6亿元,优先A2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为2.5亿元,优先A3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为0.8亿元,均获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的AAA级评级;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为0.8亿元,由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该产品拓展了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使公司资金来源更加丰富,可以满足公司资金流动性需求,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
锦天城合伙人刘洪光律师、律师谢燕、唐雷、吴娇敏及律师助理余晨雪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主定义表、信托合同、服务合同、资金保管合同、差额支付承诺函、承销协议等全套文件的谈判、起草、审阅和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