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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经办的“炬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会审核通过

 2017-01-123461
[摘要]2017年1月11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60,股票简称“炬华科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1月11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60,股票简称“炬华科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炬华科技本次拟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858.08万元,计划用于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等。


炬华科技系一家专业从事能源计量仪表和能源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能源计量仪表行业最具技术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公司之一,公司产品与服务已广泛应用于电力、水务、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行业。公司曾入选“《福布斯》2013年、2012年、2011年中国最具潜力企业榜”,2015年荣登“《福布斯》最具潜力上市公司第35名”。


2014年1月2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成功登陆资本市场。近年来,公司在立足能源计量及能源信息采集系统产品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把握能源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向能源服务领域拓展。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炬华科技将进一步提高资本实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本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合伙人李波律师、资深律师张灵芝、项目组成员沈璐、杨溶懿、贾国威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接受炬华科技的委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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