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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为2020平安租赁1号汽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2020-12-143070
[摘要]2020年12月11日,2020平安租赁1号汽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项目”)成功发行。

2020年12月11日,2020平安租赁1号汽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项目”)成功发行。本项目由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任原始权益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推广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2020平安租赁1-5号汽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交易所无异议函以及本项目的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债权、附属担保权益及其他权利。本项目通过设置超额利差、基础资产保证金、优先/次级分层、内部信用触发事件来实现内部信用增级。本项目的发行规模为18.93亿元,其中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10亿元、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5.18亿元,已获得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给予的AAA级评级;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1.48亿元,已获得联合评级给予的AA+级评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2.27亿元。该产品拓展了原始权益人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使其资金来源更加丰富,可以满足其资金流动性需求,推动业务发展。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刘洪光律师、律师唐雷、马贝俐、谢燕、吴娇敏及律师助理崔庆文组成的律师团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专项计划标准条款、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托管协议、认购协议等全套文件的谈判、起草、审阅和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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