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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为全国首单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贴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7-11-276006
[摘要]2017年11月22日,鹏华资产—南京金龙中央财政补贴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挂牌的无异议函。

2017年11月22日,鹏华资产—南京金龙中央财政补贴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挂牌的无异议函。本专项计划由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原始权益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并由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绿色证券认证,该产品总规模1.98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1.8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0.18亿元。


证监会在《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中明确,积极支持鼓励绿色环保产业相关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发展,上述项目现金流中来自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标准发放的中央财政补贴部分(包括价格补贴),可纳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而本项目作为全国首单以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贴收益权作为底层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了全新的融资途径,也为此类项目的推广提供了可借鉴案例。


锦天城深圳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黄海,合伙人杜梦洋冯成亮陈长红,律师张炳锋组成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项目可行性分析、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专项计划标准条款、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托管协议、认购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等全套文件的谈判、起草、审阅和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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