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苏州高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2018-01-113108
[摘要]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均已于2017年12月26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一般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绿色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债券期限均为5年,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券信用级别为AA+。
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均已于2017年12月26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一般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绿色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债券期限均为5年,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券信用级别为AA+。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2009年6月公司进入上交所“上证180指数”。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苏州高新区首家、苏州市首批上市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同时还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开发和生产;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设计、施工、科技咨询服务等,是苏州地区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锦天城合伙人李亚男律师及项目组成员解树青律师、葛惠英、肖潇律师助理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