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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为海正药业转让海正博锐控股权暨合资经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9-09-055799
[摘要]锦天城律师代表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就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博锐”)增资扩股及老股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锦天城律师代表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就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博锐”)增资扩股及老股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次交易经过国有股权挂牌转让等程序,最终由太盟亚洲资本三期基金的子公司PAG Highlander (HK) Limited摘牌,认购海正博锐8,928.5714万元注册资本,成交价格为10亿元人民币,同时受让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及海正药业分别持有的海正博锐20,170.50万元注册资本(代表海正博锐本次交易前40.3410%股权)及5,079.50万元注册资本(代表海正博锐本次交易前10.1590%股权),成交价格分别为22.59096亿元人民币和5.68904亿元人民币,并将于近期进行交割。本交易将成为中国生物科技行业迄今为止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


海正博锐成立于2019年,系海正药业通过内部重组将单抗类生物药业务注入成立的海正药业旗下单抗类生物药研发生产平台。


PAG Highlander (HK) Limited 为太盟亚洲资本三期基金的子公司。太盟亚洲资本三期基金于2018年11月完成募集,是一只主要在中国及亚洲其它地区进行股权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基金规模超过60亿美元。


本次交易是海正药业为实现单抗类生物药的快速发展,确保重点品种的研发进度、保持竞争优势,同时为了加快证券化步伐的一次重要尝试。增资扩股及老股转让完成后,海正药业持有海正博锐42%的股权,PAG Highlander (HK) Limited 持有海正博锐58%的股权,本次交易以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同时仍保留海正药业持股42%,在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上保留一定程度的积极参与权,是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重要尝试。


本次交易系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李波、合伙人金海燕、项目组成员闫聪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案的分析论证、参与会议谈判、交易文件的审阅及修订、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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