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为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6-09-224002
[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54号文件批准,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完成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债券简称:16济宁市中专项债;债券代码:1680366;计划发行总量:90,000万元;实际发行总量:90,000万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金宇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
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30日,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业务,是经济宁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由济宁市市中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现更名为济宁市任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以货币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下属一家全资子公司及2家控股公司,分别为济宁滨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济宁唐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济宁龙城投资有限公司。
锦天城合伙人李明文、律师裴振宇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