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助力“宝丽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顺利完成交割
2023-05-051276近期,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证券代码:3009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3月8日获得全面注册制换届后深交所并购重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4月4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目前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宝丽迪前身为苏州宝力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创办于1995年5月,2020年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宝丽迪专注于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和功能改性的核心原材料——纤维母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产品应用的技术支持。宝丽迪自设立以来,便致力于成为“原液着色技术”的引领者和推广者,近年来维母粒产量均保持国内领军水平。
标的公司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成立于1992 年,是国内最早进入纤维母粒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从事色母粒行业已达三十年,是华南地区知名纤维母粒生产企业。厦门鹭意是我国较早进入色母粒行业的生产制造商之一,亦是国内较早引进欧洲先进色母粒制造技术和设备的厂家之一,近年来纤维母粒产量排名保持全国前三。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100%的股权,标的资产合计作价3.87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双方实现销售、采购、产品、技术及新领域全方位的战略协同效应,全面提升宝丽迪在原液着色领域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宝丽迪纤维母粒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本所高级合伙人庞景律师,合伙人张明锋律师,律师罗旌久、林钰蓥、刘桢一、邓雅馨、郭梦媛、姚鑫等组成的律师服务团队,为宝丽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