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协助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3亿美元债券
2020-06-2956452020年6月26日,锦天城律师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发行2023年到期、年息为3.7%的3亿美元债券。本次交易由中信里昂证券(CLSA)、中金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以及中达证券(Central Wealth Securities Investment Limited)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浦发银行香港分行(Shanghai Pudong Development Bank Hong Kong Branch)、兴业银行香港分行(Industrial Bank Co., Ltd. Hong Kong Branch)、申万宏源香港(Shenwan Hongyuan HK)、国泰君安国际(Guotai Junan International)及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Hong Kong Branch)担任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注册资本152.73亿元,是由太原市财政局出资、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系太原市重点构建的政府投融资实施主体、重大项目建设主体和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主体。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约928亿元,在太原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商业开发、文化旅游、经营性物业、公共停车和充电桩等民计民生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2020年,公司启动境外美元债发行工作,聘请惠誉、穆迪两家国际权威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主体信用评级,并斩获双投资级国际信用主体评级,即惠誉BBB稳定展望、穆迪Baa3稳定展望,成为山西省首家获得国际投资级评级的企业,同时,公司本次成功发行美元债券也标志着公司完成了作为山西省首家投资级国际评级的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的首次亮相,并创下同期同级别国际市场美元债发行利率的新低。公司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速推进国有资本做优做强,提升公司城市服务职能,以“美丽太原的建设者,幸福太原的经营者”为目标,实现“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职能的全面升级转型。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朱林海律师、高级合伙人鲍方舟律师及资深律师梁冰、钟杭,律师陈凡、费怡文、马惠松,律师助理徐梦婕组成的律师团,担任本项目的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进行中国尽职调查、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PRC Legal Opinion)、从中国法律角度修改发债通函(Offering Circula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