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为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6-02-043720
[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的委托,担任其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的委托,担任其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川煤集团是四川省委、省政府以四川省内国有重点煤矿为基础组建的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资产总额376亿元,年营业收入过百亿元。 2016年1月25日,川煤集团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上交所对川煤集团申请确认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陆静、张晓琴团队的律师陆静、黄晟、张家羽、黄少君、律师助理徐茜如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