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为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15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6-01-073757
[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大富配天投资”)的委托,担任其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大富配天投资”)的委托,担任其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大富配天投资及其下属企业涉及高端制造、智能装备、健康养生等多个行业领域,其下属企业主要包括创业板上市企业大富科技(300134)、新三板挂牌企业配天智造(832223)、新三板拟挂牌企业大凌实业(835379)等。
2015年12月31日,大富配天投资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深交所对大富配天投资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锦天城合伙人杨文明律师、资深律师刘静颖、律师魏苏川、实习律师刘金明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