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协助派能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通过上交所审核
2022-11-031994
[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于2022年10月27日出具的《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助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063,简称“派能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通过上交所审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于2022年10月27日出具的《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助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063,简称“派能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通过上交所审核。
派能科技是行业领先的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发、输、配、用等环节以及通信基站、车载储能、移动储能等场景。派能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冯成亮、律师李成、律师王霏霏、律师原天翼、项目组成员欧楚妍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派能科技的委托,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团队凭借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获得客户的高度信任与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