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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6-06-062870
[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置业”)的委托,担任其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置业”)的委托,担任其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2016年5月20日,国资置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深交所对国资置业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国资置业主要承担政府委托的政策性危旧房改造项目和近现代建筑保护和整理工作的运作。公司成立以来,成功开展了青少年活动中心商业配套项目、白鹭洲仿古建筑群工程及江阳名居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代建了南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金陵图书馆新馆、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新办公大楼、市药监所易地新建工程等项目。国资置业为南京市重点项目建设作出了贡献,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以及从事项目开发、建设的相关业务经验。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孙钻及团队律师白雪、张颖川、王超,律师助理沈杰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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