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助力“博汇股份”创业板首发上市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20-01-103883
[摘要]2020年1月9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获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1次会议通过。
2020年1月9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获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1次会议通过。
博汇股份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燃料油的深加工领域,致力于提升燃料油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采用自行研发的技术,对原作为工业锅炉燃料的催化油浆综合再利用,“变废为宝”,生产出作为化工原料的沥青助剂、橡胶助剂、润滑油助剂等重芳烃产品和轻质燃料油,从而大幅度的提升燃料油的经济附加值,符合国家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具有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双重特征,为节能减排做出积极贡献,是国内燃料油深加工领域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此外,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宁波市工业行业高成长培育企业”等多个荣誉。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劳正中律师,合伙人李良琛律师、马茜芝律师以及律师范玥宸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博汇股份的委托,为博汇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