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为平煤股份公开发行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9-09-233048
[摘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日向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股票代码:601666)出具《关于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04号),核准平煤股份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平煤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日向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股票代码:601666)出具《关于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04号),核准平煤股份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平煤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平煤股份于1998年3月注册成立,2006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炭销售。平煤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列“2018中国煤炭企业50强名单”第12位、“2018中国煤炭企业煤炭产量50强名单”第21位、“2018中国企业500强”第132位。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庞景律师,律师姜心荷、付迪,律师助理邓雅馨、吕世勇等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专项核查意见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