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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上银光明地产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2018-11-143778
[摘要]2018年11月8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功协助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08)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银光明地产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原始权益人,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8年11月8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功协助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08)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银光明地产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原始权益人,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该专项计划是上海国企首单获批的购房尾款ABS,不仅高度体现了光明地产出色的资本运作能力和资产盘活能力,同时也对加快国内房地产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光明地产采用购房尾款ABS模式,以下属项目公司所持有的购房尾款应收账款作为资产支持、以标的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并以相应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所对应的债权和其他权利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发行规模不超过7亿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次申请发行购房尾款ABS的期限为3年并设有循环购买,本专项计划优先A1级、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均获得中诚信给予的AAA级评级。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平、合伙人尹文君及律师黄屹跞组成的律师团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资产支持计划标准条款、资产买卖协议、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托管协议、认购协议等全套文件的谈判、起草、审阅和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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