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代理的三星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2015-12-1733302015年12月16日,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三星医疗;证券代码:601567)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星医疗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电能表生产企业之一;近年来,三星医疗在深耕主业的同时,审慎进入金融、医疗服务等领域,推进多元化发展。2013年,三星医疗开始从事主要面向医疗服务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并取得快速发展。2015年5月,三星医疗通过收购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并将医疗产业确立为公司重点发展产业。目前三星医疗及其下属公司已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彰化基督教医疗财团法人彰化基督教医院分别签订医疗合作协议,未来将以明州医院为依托,实施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并轨发展策略,通过托管、并购、合作、合资、新建等多种发展模式,有效整合国内外高端医疗资源,致力成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型医疗服务集团。
三星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系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500万股(含2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以及宁波300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
本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合伙人王硕、李波,项目组成员黄君福、陆赟、司晓玲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接受三星医疗的委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