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为中大元通租赁1号资产资产专项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2019-11-2630982019年10月11日,中大元通租赁1-3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作为浙江省首单储架汽车租赁资产专项计划,储架总规模为22亿元。2019年11月13日,中大元通租赁1号资产资产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本专项计划由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任原始权益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作为专项计划的管理人,财通资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专项计划的推广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租赁合同自基准日(含该日)起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本项目通过设置优先级/次级产品结构化分层、超额利差覆盖及保证金来实现内部信用增级。本项目的产品规模为7.9147亿元,其中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6.17亿元,已获得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给予的AAA级评级;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0.55亿元,已获得新世纪评级给予的AA+级评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1.1947亿元。该产品拓展了原始权益人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使其资金来源更加丰富,可以满足其资金流动性需求,推动业务发展。
锦天城合伙人刘洪光律师、律师唐雷、谢燕、吴娇敏及律师助理余晨雪、崔庆文组成的律师团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专项计划标准条款、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托管协议、认购协议等全套文件的谈判、起草、审阅和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