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携手香港联营所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协助要约方成功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丰展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权
2017-12-134691
[摘要]近日,本所作为要约方的中国法律顾问,携手香港联营所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成功协助要约方收购丰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展控股”)(股份代号:1826)控股权。本次收购的控股权占丰展控股全部已发行股本的70%,交易金额港币4.69亿元。
近日,本所作为要约方的中国法律顾问,携手香港联营所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成功协助要约方收购丰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展控股”)(股份代号:1826)控股权。本次收购的控股权占丰展控股全部已发行股本的70%,交易金额港币4.69亿元。
根据香港证监会《收购守则》,本次收购触发了要约方强制性全面收购义务。要约方将通过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就其他股东持有的所有丰展控股股份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全面要约。全面要约价值约为港币2.011亿元。
要约方由高云红先生最终持有。高先生作为达飞集团的创办人,其领导的达飞集团为中国领先的提供金融科技及相关服务的金控集团。高先生亦拥有于中国投资及发展物业方面的经验。
丰展控股集团的主要业务为于香港为改建及加建工程、维修、专门工程及新发展工程提供承包服务,以及为改建及加建工程、新发展工程、发牌、建筑设备及建筑物建筑设计提供咨询服务。
本所团队由高级合伙人孙林律师牵头,团队成员由劳业彬律师、律师助理季培雯等组成,为本次上市公司收购项目提供了国法律顾问服务。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团队由高级合伙人吕志豪律师及合伙人张源辉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张晓静律师、张学轩实习律师及徐炜然法律助理,为本次上市公司收购项目提供了香港法律顾问服务。
本次交易中,锦天城团队与史蒂文生黄团队紧密合作,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本次重大交易,获得客户及交易各方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