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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2018-12-204758
[摘要]锦天城接受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或“公司”)的委托,为其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锦天城接受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或“公司”)的委托,为其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18年11月20日,上海电气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663号),获准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近期,上海电气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8沪电气MTN001,代码:101801489),本次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为5年,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4.15%,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7日全额到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朱林海鲍方舟,合伙人楼春晗,律师代津溪为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拟定本次发行之交易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针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之反馈意见进行回复等专项法律服务。


在项目经办期间,锦天城与其他中介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了本次中期票据项目的顺利推进。锦天城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及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客户信任及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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