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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长城嘉信-华能天成租赁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2016-09-293076
[摘要]2016年9月26日,长城嘉信-华能天成租赁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

2016年9月26日,长城嘉信-华能天成租赁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本专项计划由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天成”)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具体托管职责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履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专项计划的设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赁债权。本专项计划通过设定优先级/次级受偿顺序的交易结构来实现内部信用提升。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为15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售规模为14.25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售规模为0.75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原始权益人华能天成全额认购。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为AAA级,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为AA+级。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后,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产,满足公司资金流动性需求,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王清华,律师许玥、李屏组成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认购协议、资产买卖协议等全套文件的起草、审阅和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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