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为深圳市远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一次性通过审核
2016-06-152548
[摘要]2016年6月15日,锦天城律师团队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事宜,为深圳市远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远帆”)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次性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审核。
2016年6月15日,锦天城律师团队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事宜,为深圳市远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远帆”)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次性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审核。
本项目中本所律师根据协会的规定与要求,并及时研究协会相关负责人的会议讲话精神;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深圳远帆的具体情况,全程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为其提出了整改和规范建议,协助深圳远帆达到协会要求的规范性条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一次性通过协会的审核。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莹、律师胡新、实习律师雷洋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