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为自贸区首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首笔跨境人民币借款提供法律服务
2015-06-103121
[摘要]2015年元月前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和汇丰银行香港分行分别向首家落户上海自贸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申能集团财务公司发放跨境人民币借款5000万元和1.5亿元。
2015年元月前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和汇丰银行香港分行分别向首家落户上海自贸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申能集团财务公司发放跨境人民币借款5000万元和1.5亿元,这是申能财务入驻自贸区后的创新业务---首单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借款。
受申能财务公司委托,由我所合伙人缪剑文律师、童艳律师、张驰律师组成的工作小组,为该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