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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协助远洋控股设立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单债务重组类置换债券

 2024-07-11463
[摘要]近期,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单债务重组类置换债券,即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远洋控股”)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重组)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认可后设立并成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近期,由锦天城律师经办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单债务重组类置换债券,即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远洋控股”)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重组)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认可后设立并成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在受要约人以及特定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债券简称为“24远洋控股PPN001(重组)”,票面利率为4.60%,设立规模(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27.42亿元,占置换标的债券即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为“21远洋控股PPN001”,发行规模30亿元)的比例为91.40%。


本债券置换项目中的置换要约人(即“21远洋控股PPN001”发行人)远洋控股作为国内知名企业,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地产调控趋严、融资政策收紧,叠加债务到期集中等多重因素影响,逐渐出现流动性困难,在锦天城律师的协助下,远洋控股先后完成境内多只融资产品的整体重组展期。对于“21远洋控股PPN001”,经向交易商协会多次沟通后,远洋控股决定通过面向持有人实施置换的方式对置换标的债券“21远洋控股PPN001”进行主动债务管理。锦天城律师受聘担任本债券置换项目的法律顾问,积极协助远洋控股及重组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置换管理人东兴证券处理项目可行性论证、监管汇报、方案设计及完善、债权人沟通等工作,依法保障整个债券置换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成功助力项目最终以非现金方式顺利置换了27.42亿元的“21远洋控股PPN001”,为远洋控股整体债务重组工作赢得主动,有效化解整体债务风险。


本债券置换项目所设立的置换债券即“24远洋控股PPN001(重组)”系2022年4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后成功实施的首单债务重组类置换债券,具有一定新颖性和创新性。项目针对“仅面向债券持有人实施置换且不引进新投资者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而豁免履行特别注册及定向发行流程的做法,是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债务管理先进经验和债券置换制度后所做出的首次尝试及创新运用,为出险企业在债务重组、债券风险化解方面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和示范样本。此外,本债券置换项目的落地实施,既丰富了债券发行人存续期内的主动债务管理工具种类,也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风险规范及化解机制,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和良好的示范性影响。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黄友川律师,合伙人胡银亮律师,律师欧世杰魏婉琪以及项目组成员马佳佳凭借丰富的债券风险处置经验获得客户的信任支持和专业肯定,持续担任远洋控股债券整体重组展期项目及本债券置换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为客户提供了方案论证、沟通汇报、起草置换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并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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