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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改革与合规应对专题2:硬币的两面——海关改革的制度红利和风险点

作者:贾小宁 宁静 2020-08-26

硬币有两面。新的海关监管体系无论从监管理念、通关模式到执法手段,均贯穿着“强化监管与简化手续,维护安全与促进便利,防范风险与提升获得感”的一体两面性。对于企业来说,需要时刻牢记硬币的两面性,并且以此出发来理解正如火如荼推进的海关各项改革,如此才能谈及怎么跟进、怎么进行风险研判和决策应对,从而实现或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一、硬币的正面——海关改革的制度红利



近年来,围绕着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海关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惠企便民的政策文件和配套制度。以下简要介绍有代表性的制度。


提前申报制度


提前申报,是经海关批准,进出口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随着“两步申报”的推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申报叠加两步申报,可以实现进口卸货直提,出口运抵直提。今年3月底,上海、宁波、深圳等港口就正式实施了“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的新作业模式。


红利:新的申报作业模式,在提高通关效率、减少因通关审核产生的滞港时间、降低费用方面有积极作用,尤其对于易腐、冷藏商品以及其他有较高时效要求的货物价值更高。 


多元化的税收担保制度


海关在税收担保方式多元化方面也有诸多制度创新。汇总征税,简言之就是“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汇总征税与逐票征税模式不同,在此模式下,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的应纳税款实施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以进出口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另外还有税款总担保、企业增信担保、税费电子支付等多种担保方式。


红利:如果多元化的税收担保制度使用得当,可以发挥降低通关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的积极作用。对此,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从而最大化地利用制度红利,缓解资金压力,减轻运营负担。


主动披露制度


主动披露,是海关为了促进企业守法自律推出的重要制度。主要内容是,企业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经自查发现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如果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容错红利”。关于主动披露的认定、处置等程序、要求,结合各界的意见反馈,海关作了进一步完善。


红利:经海关确认,企业符合主动披露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容错红利”。主要包括: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可以依法予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小贴士:主动披露涉及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把握,建议企业事前经过内部论证,并征求专业律师意见。


提供进口商品样品预先处置服务


自2019年12月20日起,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海关对企业拟进口商品——限于持有装运前质量安全预评估证明的商品或者用于法定检验目的的样品,提供预先归类咨询服务。


红利:企业可以善用这类服务,有效减少申报差错,降低不合规的风险。


小贴士:海关提供的同类服务还有涉及商品归类、原产地、价格方面的预裁定,企业可以视情适用。


加工贸易监管制度


全新监管模式下的加工贸易监管体系,基于信用管理,以企业为单元设定相应监管模式。对于区内企业,海关在精简和规范加工贸易作业手续、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目前,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针对一般认证及以上信用等级企业)正在试点。


红利:新模式下加工贸易的监管手续大幅精简,企业税负降低,资金占用减少。此外,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进一步扩大了利好,该模式将同一集团下诸多企业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加工贸易货物可在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间自主存放;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可在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进行调拨流转;不作价设备可在成员企业间调配使用;成员企业间的全工序外发加工免于提供担保等。该模式还会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对于此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选择加工贸易模式的一般认证及以上信用等级企业,可以结合实际重新评估是否选择加工贸易模式。


海关AEO认证


如前所述,在新的海关监管体系下,许多改革试点和制度红利均对企业信用等级设定了准入门槛,事实上,如今企业资信的高低已经成为影响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只有良好的企业信用等级,才能享受海关乃至政府其他部门给予的大多数优惠管理措施,顺利开展进出口贸易,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凸显优势。


红利:总体来说,一般认证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是企业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在综合竞争中致胜的关键,企业小伙伴要抓紧加强整体合规经营,力争提升信用等级。



二、硬币的背面——随之而来的合规风险



新的监管体系虽然带来简化手续、贸易便利,但请千万记得,硬币的另一面是“强化监管、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也就是说,享惠便利是有前提的,事实上,新的监管体系对企业的自律管理、合规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


1. 新的监管体系下,企业的合规义务不是降低了而是增强了


新的监管体系下,通关作业审核由原来的“串联式”转变为“一次申报、分布处置”,原来集中在通关环节的处置作业前推后移,相应的,企业在不同海关监管环节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也面临制度重构。比如,企业如实、完整、准确申报的法律义务进一步强化。在两步申报情况下,企业需要自行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是否涉证、涉检、涉税,若货物本身涉证、涉检、涉税,但企业在概要申报时选择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可能会被海关认定为申报不实,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2. 新的监管体系对企业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全国通关一体化框架下,审核模式由原来各地海关分散审核改为集中统一审核。海关总署设立风险防控局、税收征管局分别对安全准入风险、涉税要素进行把控,执法标准更加统一。在新的模式下,海关更加强化大数据的应用,海关在风险管控方面实施随机抽查、精准布控“两轮驱动”,对企业风险监控的手段也更加精准和高效。这些变化均意味着,新形势下企业需要更加关注自身的合规义务,不断提升合规风险防控能力,才能防患于未然。


3. 企业信用等级状况成为影响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的总体原则就是企业信用等级越高,享惠便利越多,而一旦被认定为海关失信企业,法律后果则是全方位、多领域的,不止在海关监管中有所体现,也会在税务、银行、工商等诸多政府部门、组织的职能领域中产生对企业不利的严重后果,相应的损失评估,不仅仅是单项、有形的经济损失,更包括了企业声誉、规划发展等无形损失。一言以蔽之,新的监管体系下,企业信用等级状况已经成为综合竞争力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对企业生产经营将产生全方位的影响。


4、海关在后续监管、案件查处上将更加注重协同配合、效能提升


毋庸置疑,海关将会加大后续监管的力度,比如,加强稽查、核查力度,除了常规稽查外,还会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或商品开展专项稽查。海关各部门、海关与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会进一步加大,联合开展打私综合治理。今年,海关总署已经部署继续开展“国门利剑”联合打私行动,重点针对主要涉税商品、农产品、固体废物、野生动植物制品等。总之,海关通过加大后续监管、案件查处力度,实现放管服,通得快和管得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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