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是什么?价格核查的重点和手段有哪些?
作者:贾小宁 宁静 2020-10-11审价历来是海关重点监管的内容,在进出口活动中,准确申报价格是企业的义务,否则,一经海关认定为价格申报不实或者价格瞒骗,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价格问题如此重要,违法后果如此严重,但偏偏价格问题又常是企业小伙伴们的心头痛,怕出问题偏出问题!原因不难理解,审价问题专业性强,涉及对价格申报技术的掌握和理解,本来就不是轻易的事,一丢丢偏差,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本文中,笔者带你来看,海关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是什么,价格核查的重点内容和手段有哪些?
一、海关审价的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 《关税条例》 《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此外,还有海关针对审定完税价格发布的相关公告。比如,针对加工贸易、跨境电商、飞机租赁等进口货物或者贸易方式的完税价格进行规范。 二、海关审价的基本方法 海关审价,顾名思义,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价格进行审定,以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过程。所以,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海关审价的核心。 海关确定完税价格的基本方法如下: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当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或者海关认为企业的申报价格不符合规定时,则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述第2-6项所列方法审定完税价格。 注意: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第4项倒扣价格方法和第5项计算价格方法的适用次序。 2.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海关以与进口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其中,“相同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是表面的微小差异允许存在;“大约同时”是指海关接受货物申报之日的大约同时,最长不应当超过前后45日。 3.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海关以与进口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其中,“类似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是却具有相似的特征,相似的组成材料,相同的功能,并且在商业中可以互换的货物。 4.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海关以进口货物、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后,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该销售价格应当同时符合:1)是在该货物进口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将该货物、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2)是按照货物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3)是在境内第一销售环节销售的价格;4)是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销售的价格;5)按照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合计销售总量最大。 5.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海关以下列各项的总和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1)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费用;2)向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3)该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6.合理方法 当海关不能根据上述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可以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采用合理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4)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 5)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6)最低限价或者武断、虚构的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三、海关审价的主要程序 1.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如实申报价格,并提供发票、合同、提单、装箱清单等单证,申报关联交易情况,海关对申报货物的价格进行审核,并就关联关系是否影响成交价格进行确认。 2. 海关在审核价格时,为确定申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报关企业进行补充申报,比如,要求进一步提供与货物买卖有关的支付凭证以及证明申报价格真实、准确的其他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 3. 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或者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将启动价格质疑磋商程序,将质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义务人,要求纳税义务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的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 4. 启动价格磋商程序后,纳税义务人提供有关资料、证据后,海关经审核其所提供的资料、证据,仍然有理由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的;或者仍然有理由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的,则海关不接受申报价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次使用本文前述估价方法来审定完税价格。反之,海关接受企业的申报价格作为成交价格来审定完税价格。 四、海关价格核查的重点内容和手段 (一)海关价格核查的重点内容 价格核查,是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审查单证、核实数据、核对实物及相关账册等方法,对进出口货物申报成交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进行的审查。 在价格核查中,海关实际上是针对进出口货物的贸易实际和成交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和核实,其重点核查的内容: 1. 有关单证是否真实、有效、完整,单证之间、单货之间是否能够互相印证。 2. 有关费用是否全部计入完税价格。这里的“有关费用”,比如,特许权使用费、买方免费或减价提供的“协助”费用、在境外发生的运保费、除购货佣金以外的其他佣金和经纪费、与进口货物构成一体的容器成本、包装费用(劳务及材料成本)、卖方因进口货物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收益等。 3. 成交价格是否受到特殊关系的影响。 4. 交易中是否存在影响成交价格的特殊安排。比如,有无搭售、互售等情形。 5. 是否存在分次付汇或多渠道付汇的情况。 (二)海关价格核查的主要手段 海关主要通过审查单证、核实数据、核对实物及相关账册等方法来进行价格核查。以下是海关在价格核查中的主要手段: 1.查阅、复制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结付汇凭证、单据、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 2.向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及与其有资金往来或者有其他业务往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调查与进出口货物价格有关的问题; 3.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或者提取货样进行检验或者化验; 4.进入纳税义务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货物和生产经营情况; 5.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纳税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单位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并且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6.向税务部门查询了解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缴纳国内税情况。 另外,根据价格核查的情况,海关还可以决定是否启动稽核查、调查甚至刑事侦查等手段对进出口货物及企业进出口活动进行查证,以查实企业的进出口活动是否符合海关法律规定。在此不赘述。 五、法律责任及审价异议的救济渠道 1. 纳税义务人存在没有如实申报价格、伪瞒报价格、偷逃税款等行为,经海关审查认定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走私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纳税义务人对海关确定完税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向审定价格的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