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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专业文章 > 浅析商务部最新修订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

浅析商务部最新修订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

作者:郭素平 2014-07-03
[摘要]2009年以来,商务部的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实践均取得了重要进展。在立法方面,商务部先后颁布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申报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章和制度。在执法方面,商务部已经累计审查了近800件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2009年以来,商务部的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实践均取得了重要进展。在立法方面,商务部先后颁布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申报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章和制度。在执法方面,商务部已经累计审查了近800件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2014年6月6日商务部对2009年5月1日发布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09年版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2014年版指导意见》总结《反垄断法》实施5年多来的执法经验,根据新的立法进展,总结了其所积累的更加丰富的执法经验,对《2009年版指导意见》进行了大幅修订,对经营者集中申报中的重要和常见问题予以明确。


《2014年版指导意见》的修订内容可以分成两大类:(1)将现有的法律规定纳入进来,例如在第1条和第2条中分别纳入了《反垄断法》第21条关于经营者集中情形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3条关于申报标准的规定等;(2)则是新规定的内容,比如对经营者集中申报中涉及的控制权认定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说明和澄清; 对控制权的认定;新设合营企业构成经营者集中的情形;营业额的界定和计算;申报前商谈的程序及其商谈的内容;申报时间;客户端软件的使用;申请撤回申报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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