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篇(二)| 常用法律尽调方法简介(上)
作者:周鹏 周渭 2023-11-03前言
常规投资流程中很重要的一步是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可能包括商业尽调、法律尽调、财务尽调、税务尽调、技术尽调、工程尽调等多个方面。根据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尽调可能着重于其中某些方面,但法律尽调是几乎每个投资项目中必不可少的一项。
根据标的所处行业、阶段及目的(特殊的例如反向尽调、由被投方自行进行的尽调等,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法律尽调时关注点可能存在较多的差异,但多数投资项目在尽调过程中采用的尽调方法,则无显著差异,通常包括根据尽调资料清单搜集、管理层访谈、第三方访谈、政府部门查档、公开渠道检索等。每一类都有一些更细节的方法。法律尽调中所侧重的方法,通常基于具体项目特征等方面需有所不同,具体尽调方法也须定制。
本文主要简介法律尽调的一些常用尽调方法,及其在实践中的常规要点。需注意,本文所指的投资是指在一级市场中的投资并购,尤其指私募股权基金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不涉及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投资或被投行为。
壹
尽调资料清单
+ 全面
法律尽调的第一步,通常是准备一份尽调所需资料清单。这份清单,一般会列明关于拟投项目的所有需查阅的文件名称(或类型名称)。除客户另有非常明确地指示尽调范围局限于某几个特点领域外,这份清单原则上应该尽量全面,涵盖尽量广的方面。“全面”应该是这第一份尽调清单的主要特点之一。
实践中也常将尽调材料清单与尽调问题问卷融合为同一份尽调清单,并要求被尽调方进行逐一回复。此种操作相较于提供纯粹清单(而无需对方书面回复)更严谨,对于投资方而言更有利。
+定制
没有两个项目完全一样,对于尽调清单,常被忽略的一个要点是,尽调清单也要定制化。这不仅仅是将拟投项目的名称等体现于清单中。更重要的是,基于拟投项目的已有信息及公开可查的信息,尽量定制需关注的事项和问题。
在起草初步清单时,可以定制的问题至少可以包括基于拟投项目的行业特点、产品特点等设计具体的问题。此外,通常只要了解了标的名称等信息,即可至少通过公开渠道检索发现一些需关注的事实,进而在初步尽调清单中提出对应的材料要求及疑问,加快尽调进度。
+更新
法律服务者通常非常关心新法规。一个愈加明显的现象是,每当有新的规定(甚至只是草稿或修订稿的更新稿)公布时,从业者都铆足了劲写解读文章,新文章的出炉速度距离新规发布时点已恨不得按小时来计。但非对外的层面,时常还有进步空间。例如,关于全面的法律尽调清单,无论进行法律尽调的是外聘的律师团队,还是投资机构的内部法务或风控团队,其通常均有相应的尽调清单模板,但实践中时常会有一些尽调清单中一些事项或要求因规定已被废止从而不适用,甚至还有过根据新规出现的新要求在清单中有所欠缺的情形。这些主要源于尽调清单模板(包括在出具具体清单时)未能及时更新。
比较好的操作是定期回顾和更新尽调清单模板。更好的操作则是在每次有新的相关规定出台时,尽快对应更新尽调清单。当然,这并不容易,不能立即对外显示的工作更显功夫。
+受众
在尽调过程中,常被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尽调清单具体是出具给哪一方的什么人来处理。
处理这个清单的人员虽然通常隶属于被投方,但需进一步考虑到,实践中,清单处理人的身份或背景可能有很大差异,其各自理解清单中各项材料或问题的程度也不尽相同。例如,很多初创型企业尚未设立法务岗,可能只是创业团队中的一员(甚至是实控人本人)或财务等职能部门人士来处理法律尽调材料的分工、搜集与提供,其专业背景并非直接与法律工作相关,其对于尽调清单中各项具体问题或要求的理解,与清单起草人的实际意图或需求,容易出现偏离。对于这种情况,尽调清单中的各项材料要求及问题,建议尽量清晰,必要时加以详细的备注作阐释或进一步说明。
+补充清单
随着尽调的进行,收到相关底稿材料和了解更多标的项目的信息后,通常会有进一步的具体材料需求,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此时,可以整理补充材料清单。合格的补充清单通常是非常定制化的,多数情况下需要列明的是具体的问题和有名称的材料。
在对业务已有一定规模的标的企业进行法律尽调时,补充清单的数量经常不止一份,随着尽调的深入不断补充。
贰
管理层访谈
+必要
商业运营中的很多信息可能并不能完全体现在具体的书面材料中。故尽调时通常还需要与标的公司内部人士进行访谈,以便对于尽调材料中未能显示的信息,予以说明和补充;有时也籍此对一些重要信息,进行交叉验证。
在做尽调安排时,需要考虑访谈的时间。一方面,如果访谈对象多或涉及的中介方和部门也多,协调管理层访谈时间也不轻松。另一方面,对于已有一定业务规模的标的公司尽调时,如果能在消化了大部分甚至全部书面尽调材料后再进行访谈,才会更有针对性,更能深挖关键的细节。
+访谈对象
具体需要访谈的对象,取决于访谈的目的及具体需求(需要了解的具体问题)。通常除了标的公司的实控人或核心团队外,对于重要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也会作为访谈对象。当然,访谈的目标还是获取需要的信息,如果发现有更合适的人员(比如一些职能部门的前线员工)更了解尽调时关注的具体问题,也应加入到访谈对象中。
如果是对于控股权收购或整体收购型的交易,有时处于严格保密的要求,即使在被尽调方的人员中,知悉拟进行的交易的人员数量可能非常有限,这种情况下搜集全部尽调材料、访谈不同部门的人员,在操作上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除了协调好对应的沟通口径外,有时各方需要考虑设计特殊的尽调方案(例如将尽调拆分成不同的阶段),并在交易文件通过设计合适的交易机制等来解决。
+访谈要点
法律尽调的访谈环节通常是在搜集到且消化了全部或大部分底稿材料后进行,故理论上尽调团队应已对标的公司及项目有了一定的了解,需与在管理层访谈中进一步沟通的事项,通常较有针对性或非常具体。
大部分投资项目尽调节奏都比较快,尽调团队需要在较短时间内(经常是当晚)快速消化已收到的材料的同时整理出对应的访谈问题提纲或清单。实践中,有时候如果标的公司已提供对应的材料,但尽调团队因未及时查看而仍旧在访谈中屡次提出重复的、不必要的问题时,容易引起各方的反感甚至质疑。
虽然通常尽调访谈前会准备有访谈提纲或清单,但访谈中如果了解到新的信息,尽调团队应当场迅速分析信息并进行必要的追问。追问是否到位,比较考验尽调团队对于该次尽调内容的把控程度。
一般而言,在一级市场的投资交易法律尽调过程中,被投方管理层对于其在访谈中的回复,没有法定的签字或公司盖章的要求。至于尽调材料及管理层访谈中体现或给出的各项信息,最终需要体现在交易文件,通过例如“陈述与保证”等机制来形成约定的责任。
囿于篇幅,本文将分为上下两篇,本篇为上篇,后续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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