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投资之沙特阿拉伯篇 (上)——投资环境和投资形式
作者:王清华 施珵 王沁怡 2023-08-01锦天城团队将围绕中东投资发布系列文章,具体包括沙特阿拉伯、阿布扎比、迪拜、卡塔尔、以色列、埃及以及土耳其。
本篇文章将介绍沙特阿拉伯。本文将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将着重介绍在沙特投资的优势、沙特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和沙特投资主要法律形式。本文上部分首先梳理了沙特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的优势及针对外国投资者在行业准入、土地使用和外汇方面的主要监管规定,特别提示了沙特对于能源领域的投资支持政策。随后向中国投资者介绍在沙特投资时可采取的法律实体类型,包括技术和科学服务办公室、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形式,并进一步说明新设实体、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签署商业代理合同这些不同投资程序在沙特所涉及的政府监管流程。
一、沙特投资的优势
沙特近年来经济发展表现亮眼,被视为中东和北非地区经济进步的主导力量。根据沙特中央银行(Saudi Central Bank)公布的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沙特外国直接投资(FDI)规模达到2.1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10%[1]。新出台的一系列外商投资激励政策、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持续的经济改革、充足的劳动力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吸引着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前往沙特当地进行投资。
从沙特对外合作角度看,沙特与中国、马来西亚、意大利、德国、美国、韩国等5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与26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双边投资协议,主要包括中国、韩国、日本、瑞士、土耳其等[3]。这些双边协定或区域协定减少了沙特与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吸引了外国投资者前往沙特投资。此外,沙特是海湾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的创始成员国。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沙特与黎巴嫩、新加坡、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挪威、瑞士、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以及18个阿拉伯国家的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保持着自由贸易协定(FTA)。
从沙特国内政策角度看,沙特政府注重吸引外国投资,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外商投资的利好政策,包括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种类丰富的资金支持计划、用途灵活的贷款、为有潜力的国际研发项目提供财政激励、在经济特区(SEZ)、投资法商业规划区(Investment Law Business Regulations Zone,ILBZ)内提供关税豁免等措施,鼓励更多海外投资者在沙特从事科技创新行业的投资。同时,2023年生效的《新公司法》(New Companies Law)放宽了对于部分类型的沙特实体在最低注册资本、股份发行、利润分配等方面的要求,赋予投资者更多自主运营决策的空间,提高企业管理的灵活度。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0年开始,沙特政府逐步设立经济特区(SEZ),并为经济特区配备了更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包括减免所得税与增值税、加快签证办理流程、降低经济区内土地租金等措施,促进投资、贸易和就业等特定经济活动[4]。2023年4月,沙特经济特区管理局(ECZA)新设定了四个经济特区,包括阿卜杜拉国王经济城(KAEC)、吉赞经济特区(Jazan SEZ)、Ras Al-Khair 经济特区(Ras Al-Khair SEZ)、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云计算经济特区(KACST),这些经济特区将分别专注于先进制造、食品制造、造船维修及数据处理等领域。
二、外国投资者在沙特投资的主要监管规定
(一)外商投资限制与行业准入
沙特逐步放松对于外商投资的法律限制,自2000年颁布《外商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及其实施条例以来,以修正案的形式进行不断更新。但是,沙特对于外商投资的总体监管框架没有发生颠覆性改变,即所有外国投资均需取得外商投资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国资本投资许可证(“投资许可证”)。2020年,沙特进行政府改革,由沙特投资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MISA)取代原沙特投资总局(Saudi Arabian General Investment Authority,SAGIA),负责主管与外商直接投资及经济自由化等有关的事务。沙特商务部、公共投资基金、沙特商会理事会等政府机构或组织亦会参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投资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需每年更新以维持其有效性,但为便利外国投资,近年来MISA也逐步允许投资者申请5年期的许可证。
沙特法律规定平等对待外国投资者和本地投资者。但是,外国投资者在当地开展业务时仍会面临一些限制,这些限制主要通过授予投资许可证的不同要求体现。针对外国投资者所欲从事的不同行业,MISA将颁发针对该行业的投资许可证。同一个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同一大类的行业和不同类的行业中取得多个许可证,但是不同行业许可证的申请要求有所不同,这些要求可能包括对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对投资者自身规模的要求、对外商投资项目规模的最低要求等。
行业准入与外资持股比例
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沙特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采用“负面清单”的模式进行管理,外商投资管理部门有权发布外国投资者禁止或限制投资行业的清单,而MISA在颁发投资许可证时将审核投资者的投资领域是否落入“负面清单”的范围内。对于被列入清单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能受到持股比例的限制,或被禁止进行该行业的投资。
根据MISA发布的指南,外国投资者被禁止从事石油勘探和生产、侦查与安全、麦加和麦地那的房产投资、与朝觐有关的旅游和向导服务、招聘和就业服务、有偿商业代理服务(国际分类为CPC 621)及海洋生物资源的捕捞。此外,外国投资者在投资如下行业时,必须与沙特当地股东合资,并满足最低沙特持股比例的要求[5]:
外商投资项目规模
MISA还对特定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的注册资本做出了一定要求。
外国投资者自身规模
针对计划在沙特境内以外商独资形式从事如下领域的外国投资者,MISA可能还会要求外国投资者自身已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从事该领域的经验。比如,计划从事零售贸易和电子商务和公共交通(除巴士和地铁)行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当至少已在3个地区性或全球其他市场上开展业务。从事公共交通(除巴士和地铁)行业外国投资者还应拥有至少10年从事该领域业务的经验。
(二)沙特对能源领域投资监管
沙特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能源领域是沙特重要的战略部门和经济支柱。在传统能源领域,沙特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海湾合作委员会最大的常规能源市场。但是,对于外国投资者存在较多限制。沙特油气资源由沙特国家石油公司垄断,由沙特阿美公司主导对于油气资源的开发。外国投资者被禁止进入石油勘探与生产行业。
在矿业领域,自2020年起,《矿业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参与矿业领域的勘探调查工作,但外国投资者如意图在沙特境内从事采矿活动,应向MISA申请专门的采矿许可证。
可再生能源则是沙特为实现2030愿景而着力开发的关键领域,特别是在光伏和陆上风能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沙特政府鼓励外国私营投资者参与,允许可再生能源领域项目有外国投资者100%控股。沙特《国家投资战略》中特别提出了“沙特绿色倡议”(the Saudi Green Initiative),强调要加强沙特氢能、光伏与风能产业的发展,并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租赁补贴、关税豁免等优惠政策[7]。沙特政府正在推进中的重要新能源项目“新建新城Neom”就是由私营主体共同参与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沙特主要的能源投资项目业务的发起主体为沙特政府机构。一方面,外国投资者为履行该政府合同,仍需申请投资许可证。MISA为履行政府合同的外国投资者设置了专门的临时投资许可证,且该类许可证通常不会附加任何其他的申请要求。另一方面,沙特的法律渊源复杂,存在非成文法典化的伊斯兰法,和侧重处理实务的现代成文法。因此,实践中,多数投资者倾向于选择包括沙特商务仲裁中心(SCCA)在内的仲裁机构协助解决争端。
(三)沙特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沙特于2021年9月成立外国投资审查常设部长级委员会 (CEFI),审查外国投资是否存在潜在的国家安全威胁。根据沙特政府的设想,CEFI将负责识别与国家安全和公共政策相关的敏感行业和战略行业、决定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的最大持股比例、公布外商投资审查的规则、程序,并拟定受制裁的个人或实体的名单[8]。相应地,《外商投资法》也规定,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由CEFI发布的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行业的“负面清单”。但是CEFI设立的年限较短,实践中的运作机制尚不明确。目前仍由MISA作为外商投资审查的主导部门。
(四)土地使用权方面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
沙特承认土地永久产权和土地租赁权益,这符合伊斯兰法维护私人利益的要求。自2002年起,沙特正式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由相关土地所属地区的公证处负责对土地进行登记,包括对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以及对土地租赁权益的登记。
根据《非沙特居民房地产所有权和投资法》,沙特并不禁止外国实体或自然人持有房地产,但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购买必要的房产以开展商业活动,或为其员工提供住房。但是外国公司在购买土地前,需要取得投资许可证,并需额外获得沙特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的批准。此外,对于外国公司而言,其购买或租赁的土地必须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要求用于商业活动、经济发展或员工住房。拟对土地进行建设开发的,如在获得土地后的五年内没有完成开发,沙特政府有可能会收回土地。外国实体也可以在沙特境内租赁房产或土地,但需定期更新其租赁登记。获得沙特合法居留许可证的外国自然人在取得沙特内政部(Ministry of the Interior)的批准后,可以在沙特当地购买一套房产。
但是,沙特对于麦加和麦地那的土地及房屋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无论是外国自然人还是外国实体,均被禁止在麦加或麦地那购买或租赁土地或房屋。不过2023年以来,沙特计划进一步放松对于外国人持有沙特房地产的限制,允许外国人在沙特各地持有房产,包括麦加和麦地那,但该草案尚在商议中[9]。
(五)外汇方面的注意事项
沙特不实施外汇管制,对利润汇出、债务清偿、资本收益、知识产权回报或进口投入的资金流入或流出均没有任何限制,但应扣除预扣税部分。预扣税的税率根据交易类型不同也有一定区分,就技术服务和股息分配而言,预扣税为5%,如涉及向关联方转移,则税率将相应上升至15%。同时,超过10,000美元的大宗现金运输必须在出入境点申报[10]。沙特实行本币与美元直接挂钩的货币政策,因此,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需要充分考虑外汇市场波动对于项目预期投资的影响。
沙特中央银行负责维护货币稳定。银行业使用的法律、监管和会计体系总体上是透明的并且符合国际规范,支持包括信用证、预付现金、保理等在内的多种付款方式。沙特也是第一个获得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正式成员资格的阿拉伯国家,在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武器扩散方面实施严格管控。违反关于反洗钱规定的,可能被判处最高10年的监禁和最高130万美元的罚款。
三、沙特投资的法律形式和投资流程
(一)沙特投资的主要法律形式
外国投资者在沙特进行投资的形式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其中直接投资包括在沙特当地设立新的法人实体、收购已设立的沙特法人实体的股权或资产。间接投资则主要是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有价证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此外,外国投资者还可以与当地代理机构签署商业代理协议以实现业务开展。
就直接投资而言,如外国投资者考虑在沙特新设实体,其采用的主要法律形式为技术与科学服务办公室、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外国投资者不希望在沙特当地设立新的法律实体,则可能会考虑收购已设立的法人实体或签订商业合作合同。
根据《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沙特常见的法律实体类型包括:
1、技术和科学服务办公室(TSSO)
技术与科学服务办公室是沙特特殊的企业类型之一,面向高科技行业。技术与科学服务办公室旨在为外国母公司向其位于沙特境内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技术支持,仅有外国实际生产商才有权申请设立,并需提供与注册在沙特的分销商之间的分销协议。技术与科学服务办公室不得进行任何销售、营销或分红活动,只能对经销商的销售起辅助作用。因此,也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其活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外国母公司予以承担。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Foreign Company Branch)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适用于外国投资者进入沙特市场的初期阶段。分支机构仅限于从事行政角色,不得从事任何贸易活动,也不可能超出母公司的业务范围,但可以参与与政府机构或私营部门的合同、资助外籍员工取得居留资质、获得公司银行账户、向供应商付款等。
需注意的是,仅从事服务业、工业和贸易行业的外国投资者可在沙特登记设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并且从事贸易行业的外国投资者必须实缴初始注册资金3000万[11]沙特里亚尔。但是,具体的注册资本额度会由MISA确定。请注意,该等注册资金并没有任何“有限责任”的意义,而是外国母公司作出的一种对沙特市场作出的担保。分支机构参与的全部经营活动,均由外国母公司予以担责。
设立分支机构也需获得MISA的批准,一般自提交申请之日起需几个月时间才能完成办理。分支机构也需有法定代表人。但相较而言,分支机构的设立比公司的设立要简便,因为分支机构的设立未被要求提供分支机构的章程。
3、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有限责任公司是沙特最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至少应有一名股东,股东人数无上限,股东按照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资本份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新公司法》没有就有限责任公司设置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由外商全资控股,实践中通常需实缴100,000里亚尔的注册资本。对于存在外商持股比例或最低投资规模要求的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最低注册资本还应符合相应要求。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则该名股东可享有公司股东、董事(如有)的全部职权,其所有决定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布。该名股东可以亲自担任经理,也可以任命其他人士担任经理。
尽管大多数有限责任公司会在章程中约定董事会事项,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并非强制要求设立董事会。如果公司存在多名股东,则股东可在章程中指定一名或多名董事,董事的任职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无明确期限的。对于外商全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要求其股东、董事或经理常驻沙特,但是对于合资企业,则要求需要有董事常驻沙特。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任命一名审计师,每年由董事向股东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4、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
股份有限公司由一名及以上股东组成,各股东基于其所支付的股份价值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均可以为外籍人士,但应向沙特商务部递交股东名册并按要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00里亚尔,如果是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则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000里亚尔,其中25%应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全额缴清。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董事会,董事会应最少由三名董事组成。每名董事的任职年限不得超过4年,除非再次当选。《新公司法》放宽了对股份公司的多项要求,允许发行具有不同权利和义务的不同类别的股票,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和可赎回股。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新公司法》新增了简化股份有限公司(Simplified Joint Stock Company)的公司形式。简化股份有限公司由一名及以上股东组成,但是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也不一定要设立股东大会,可以由被任命的股东代表全体股东承担股东大会的职责。涉及简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股东会召开等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事项,将由公司章程做出约定,而不需要像股份有限公司一样遵循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定。不过,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如欲以简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上市,需满足一定监管要求,但该等监管要求目前尚未明确。
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简化股份有限公司,均需于成立后任命一名审计师,每年向全体股东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合伙企业(Partnership)
沙特的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必须有至少2名及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则应由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与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组成。注册合伙企业没有最低资本要求。合伙企业不允许发行债券、股票,不能由合伙企业回购合伙人的份额,也不能在沙特证券交易所上市。对于合伙企业是否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没有硬性要求。
(二)投资程序
根据沙特法律,不同的投资形式需要办理不同的许可程序。
1、新设公司
外国投资者在沙特新设公司需经投资部(MISA)、商务部(Ministry of Commerce)等多个部门的审核,流程较为繁琐。其中投资部将负责对新设公司的行为进行初审,并最终颁发投资许可证以供公司开展业务。具体而言:
(1) 投资许可证申请与核名
首先,新设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当根据其计划投资的行业类型向MISA申请相应的投资许可证。为申请投资许可证,投资者需要提交经沙特大使馆认证的公司注册信息,以及经沙特大使馆认证的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根据拟投资的行业,外国投资者还需准备符合MISA要求的资料以证明其具有在沙特境内从事该等投资项目的能力。实践中,MISA通常在预审阶段会要求外国投资者提交一份详细报告,以说明投资活动的性质、规模以及预期运营情况。MISA就外商投资项目完成预审后,外国投资者应申请就新设企业的名称进行核名,新设企业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的企业名称重复。在核名通过后,外国投资者可着手制备新公司的章程,并提交给MISA和商务部以供其审批。
(2) 商业登记与银行开户
在提交章程的同时,外国投资者可向沙特商务部申请完成商业登记(Commercial Registration, CR),并任命总经理。为完成商务部的商业登记,外国投资者可能需向商务部提交母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委任总经理的决议及新设公司总经理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外国投资者还应分别在沙特劳动与社会发展部门(Saudi Ministry of Labor and Social Development)、社会保险总局(General Organization for Social Insurance,GOSI)、沙特天课税务和海关总局(General Authority of Zakat and Tax, ZATCA)等政府机关完成注册。随后,外国投资者应选择合适的营业场所,并着手准备银行开户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在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注册后,外国投资者还需将取得的全部政府部门的许可与批准一并提交MISA,以供MISA做出最终的审批,向投资者发放投资许可证。
(3) 签证与业务开展
如公司计划委任非沙特籍的人士担任总经理,则在公司注册手续完成后,可同步办理总经理的签证。沙特政府对于移民和劳工有严格的指导政策,雇主应作为担保人,代表外籍劳工申请工作签证。沙特劳动和社会发展部门将根据雇主的申请,结合拟聘用外籍雇员的国籍及其工作安排,批准授予雇主一定配额,并提供签证授权号码及授权书,以便雇主凭借该等授权文件为外籍雇员办理工作签证。外籍雇员凭工作签证进入沙特境内后,应及时申请居留许可(IQAMA)。由于总经理通常会被指定为新设公司银行账户的指定签字人。因此,在注册过程中,投资者应主管部门要求开设银行账户并存入的资本暂不能使用,通常只有在完成公司注册且总经理入境并取得居留许可后,新设公司的银行账户才能真正激活使用。
实践中,商业登记通常需要6周完成,税务登记需要额外3周完成,而MISA对投资许可证的审核则可能会耗时更久。新设公司必须在获得投资许可证后才能实际开展业务,因此,受限于项目的规模和支持性材料获取的困难程度,完成新设公司全部流程的时间进度较难预测,应预留充足时间。
2、收购现有沙特公司的股权
在沙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是股权收购交易中最常见的参与者。分公司不被视为具有独立地位的法人主体,不能作为股权收购的收购方。外国投资者向沙特公司出资或购买股份、股权资本的,需申请取得投资许可证,并经过公证或认证程序。
具体而言,首先,收购股权也被视为外国投资者参与沙特本地投资的形式之一,因此,需先就该等收购取得投资许可证。如果被收购企业已经取得投资许可证,则因对许可证记载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其次,在股权收购中,需由全体股东签署同意将公司股权让与第三方的书面决议,并在经投资部核准,公证机关公证后,通过官方公报刊发。最后,在股权收购完成后,沙特要求股东必须记录并公证或认证公司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的签名。完成公证认证后,公司股东名册还必须更新并加盖公司印章[12]。
此外,如果参与集中的相关方达到一定规模,则可能触发沙特经营者集中申报。沙特对于触发经营者集中申报要求的交易规定得较为宽泛,这导致常见的并购行为都可能触发经营者集中申报,应当引起外国投资者关注。根据沙特《竞争法》的规定,触发经营者集中申报的交易应满足以下要求:
(i) 交易金额:参与经营者集中的交易各方的全球营业额超过2亿沙特里亚尔[13]。如果财务报表以外币列报,则用于计算相关营业额的年度总收入必须根据沙特中央银行在相关期间所报的平均汇率转换为沙特里亚尔计算。
(ii) 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并、收购、联合管理等其他导致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交易,通常包括①以任何方式将一个实体的资产、权利、股权、股份或义务的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个实体;以及②导致两个或多个管理机构合并为联合管理机构的交易。
(iii) 交易影响:该等交易对沙特市场存在直接、实质性的、且可合理预见的影响。如果任何一方在沙特存在任何金额的销售、资产或未来业务计划,则竞争总局推定该交易可能在沙特阿拉伯产生影响。
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交易,应当于交易完成前至少90日内通知沙特竞争总局(General Authority for Competition,GAC)。如果外国投资者不确定该等交易是否触发沙特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也可以事先向沙特竞争总局寻求预先指导。经营者集中申报可以通过线上申请,但是需以阿拉伯语填写提交。
沙特竞争总局在正式受理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申请后,有为期90日的审查期。但是,如若竞争总局任何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准确,则可自行决定暂停审查直至申请人提供另其满意的资料。如果申请者未按照规定就经营者集中进行申报,或者在取得竞争总局的批准前就完成经营者集中的,可能被处以其年度销售总额10%或最高为1,000万里亚尔的罚款。同时,竞争总局可能要求违规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纠正其违规行为,并完成对资产的相应处置。
3、收购现有沙特公司的资产
沙特并未禁止外国实体在沙特境内进行资产收购。除了土地房屋和汽车等交通工具在所有权转移时需完成相应变更登记外,沙特亦未就资产转移的程序做出一般性规定。不过,以外国实体收购土地为例,外国实体在完成收购前,应当先取得MISA颁发的投资许可证,才能办理相应的土地权属登记。
此外,如该等资产上附有留置权等权利负担,沙特法律并不强制要求通知债权人。但是如涉及对该等资产进行变更登记的,则登记机关会要求提供债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否则可能拒绝就资产转让办理登记。
4、签署商业代理合同
考虑到对沙特采取任何形式的投资均涉及取得投资许可证,而投资许可证的审批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因此,部分外国投资者可能考虑与沙特当地居民或法律实体签署商业代理协议。商业代理协议本质上是外国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建立的合作伙伴关系,由当地居民代表外国投资者在沙特当地进行商品或服务的推广和销售,以换取佣金,因此无需取得投资许可证[14]。
首先,委托人应选择一个100%由沙特股东控股的代理公司或机构。随后,委托人应与代理人签署商业代理协议。协议的内容通常应当包括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代理类型、地区、代理期限、代理事项及范围等内容。商业代理协议必须与外国投资者直接签订,而不能通过其在任何其他国家的中介机构签署。协议签署完成后,外国投资者作为委托人还需将该等商业代理协议递交其所在国的外交部后经由沙特大使馆转交至沙特工商会(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完成认证。最后,所有商业代理协议均需在沙特商务部完成注册[15]。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资者意图通过采取指定代理人的方式规避《外国投资法》对于外国投资者投资行业的限制,则可能会受到处罚。根据沙特《反隐匿法》(Anti-Concealment Law)的规定,商业隐匿的行为是指任何主体通过协议或安排,允许另一名外国人在沙特王国从事一项经济活动,而该非外国人从事该项经济活动系在未获得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向隐匿者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这既包括外国人使用沙特人的执照、商业登记或姓名,也包括已获得投资许可证的外国投资者将其投资许可证许可给其他外籍人士使用。违反《反隐匿法》规定的,可能被处以最高五年的监禁和最高500万里亚尔的罚款。
*感谢实习生夏扬对本文检索文献的贡献。
注释:
[1] See https://tradingeconomics.com/saudi-arabia/foreign-direct-investment, last visited on 20 July, 2023.
[2] See Zakat, Tax and Customs Authority: Tax and Customs Agreement, at
https://zatca.gov.sa/en/RulesRegulations/Agreements/Pages/default.aspx,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3] See UNCTAD: Investment Policy Hub, at
https://investmentpolicy.unctad.org/international-investment-agreements/countries/185/saudi-arabia,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4] See Sovereign: Saudi Arabia launches four new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t
https://www.sovereigngroup.com/news/news-and-views/saudi-arabia-launches-four-new-special-economic-zones/,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5] See MISA: Service Manual 10thEdition (January, 2023), at
https://misa.gov.sa/media/1876/misa-service-manual-10-edition-ar-v1.pdf, last visited on 21th July, 2023.
[6] 根据MISA发布的指南,应当特指从事零售贸易与电子商务的商业活动,而非指所有商业活动。由于该类型的商业活动也可以由外商全资控股投资,但申请取得投资许可证的要求不同,因此做此区分。
[7] See Ministry of Economy & Planning: Accelerating the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of Saudi Arabia through Investment,
athttps://www.mep.gov.sa/QuarterlyReports/Ministry%20of%20Economy%20&%20Planning%20-%20Investment%20Report.pdf, last visited on 23rd July, 2023.
[8] See Saudi Arabia Launches New Committee to Examine Foreign Investments, at
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saudi-arabia-launches-new-committee-to-4959982/,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9] See Arab News: New law allowing foreigners to buy all kind of properties in KSA soon: Top official, at
https://www.arabnews.com/node/2276401/business-economy,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10] See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Saudi Arabia – Country Commercial Guide, at
https://www.trade.gov/country-commercial-guides/saudi-arabia-trade-financing,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11] See IS A BRANCH COMPANY IN SAUDI ARABIA THE RIGHT STRUCTURE FOR YOUR BUSINESS EXPANSION PLANS & NEEDS?,at
https://www.creationbc.com/en-sa/news/is-a-branch-company-in-saudi-arabia-the-right-structure-for-your-business-expansion-plans-needs/, last visited on 26th July, 2023.
[12] 参见环球印象:《如何投资沙特阿拉伯及沙特阿拉伯投资方式》,载
http://www.zcqtz.com/news/1193710.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3年7月26日。
[13] See GAC's announcement, at https://gac.gov.sa/AuthorityNewsDetail/b6723730-a0d9-4996-9141-08db3049e974, last visited on 24th July, 2023.
[14] See Healy Consultants: The Commercial Agency Agreement in 2023, at
https://www.healyconsultants.com/middle-east-incorporation/commercial-agency-agreement/, last visited on 26thJuly, 2023.
[15] See Saudi Arabia Unified National Platform: Request for Registering a Commercial Agency, at
https://www.my.gov.sa/wps/portal/snp/servicesDirectory/servicedetails/9490,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