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管公司海外投资指南(一): 为什么选择英国?
作者:姚晓洪 张海阳 2020-05-13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我国资管行业以往依靠监管套利、通道业务和刚性兑付的生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并且随着我国放开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未来国内资产管理机构还将直面来自海外资管巨头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海外市场潜藏着我国资管公司发展壮大的机会。作为资管强国之一,英国资管市场存在的显著优势值得中国资管公司考虑。
发达、开放的资管市场 英国的金融服务行业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并且英国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资产管理市场之一。英国资产管理规模占欧洲资产管理总规模36.5%,位列欧洲第一。伦敦是私募股权和房地产基金的管理中心,在对冲基金中占有全球18%的份额,吸引了全球16%的主权财富基金。 英国也是全球最为开放的资管市场之一。根据英国投资协会(Investment Association)的统计数据,拥有海外母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在英国的57%的资产,海外投资者拥有大约40%的中型基金管理公司,受海外投资者委托所管理的基金占英国基金总量的40%以上。 英国政府对资管行业的扶持 英国有着稳定的经济环境和稳健的法律监管框架。英国除了保持作为基金管理中心的优势外,在税制和监管方面的改革更使其成为了重要的基金注册地,从而使英国成为真正集基金注册地和管理地于一体的全球资管中心。 遍布英国各地区的先进支持服务为资管行业的前台、中台和后台运作提供了强大后盾。例如,英国贸易投资总署在监管审批、公司结构和税收管理等领域提供帮助,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将基金审批时间缩短,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则取消了在英国注册基金的印花税,以吸引外国基金公司赴英注册。 税收方面,在英国设立的基金可获益于英国已签署的约120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英国国内税收制度也富有竞争力,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9%,是G20国家中最低的。对于英国公司向其他国家/地区的股东支付的股息,英国不会代扣所得税。不仅如此,英国税收激励计划作用突出,一是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信托给予购买者以税收穿透待遇,有效解决了双重征税问题;二是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以及税收抵扣的方式对创业投资计划实行税收优惠,帮助投资者降低投资成本、减少投资风险。 多样的基金类型和客户群体 英国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着各种类型的基金,从人寿保险和养老金计划到单位或投资信托等一应俱全。针对零售客户,有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ndertaking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Scheme, “UCITS”)、非UCITS零售计划(Non-UCITS Retail Scheme, “NURS”)、合格投资者计划(Qualified Investor Scheme, “QIS”)等投资工具选项;针对专业投资者,则有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其他投资工具。 客户类型包括机构客户、零售客户和私人客户。受机构客户委托而管理的基金占主导地位,截至2017年末,机构客户与零售客户资产管理额占比分别为79%和21%。 中英两国紧密的金融合作 2016,中英间进行了第八次经济财金对话。根据对话政策成果文件,中英双方认识到两国间不可比拟的金融伙伴关系,双方发布了金融服务战略规划以追求更紧密的中英监管和商业合作。规划支持通过伦敦金融中心使中国金融市场融入国际市场,并支持专业技术交流和增加市场准入机会。这一规划明确覆盖资产管理领域。此外,两国建立中英金融业服务峰会,以期达成包括为中国资产管理机构在英设立机构及投资全球市场提供更多机会在内的目标。 2018年,中国证监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及上交所配套规则的正式发布,为上交所与伦交所的互联互通机制——沪伦通的正式开通奠定了制度基础。此外,伦敦是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英国是亚洲外首个获准加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计划的国家,可运用在中国大陆以外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投资业务。 广发基金、嘉实国际资产管理(Harvest Global Investments)、欧擎集团(Nord Engine Group)已于2015年落户伦敦。2018年12月,海通国际旗下英国子公司海通国际(英国)正式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备案,成为首批取得这一资格的中资金融机构。可以期待未来会有更多的中国资管机构落户英国,立足英国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全球资产配置。 参考文献: 1.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 2.UK Fund Management, The City UK 3.Asset Management in Europe, efama, September 2019 4.Welcome to the UK: Investment Prospectus,英国国际贸易部 5.于宏巍、杨光:《英国私募基金监管体系、政策支持及借鉴意义》,载清华金融评论,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