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上海海事法院审结一起申请确认临时仲裁协议效力纠纷案
3月17日,上海海事法院审结一起申请确认临时仲裁协议效力纠纷案。该案是《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实施以来,上海法院受理的首例确认临时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首次就临时仲裁中仲裁事项涉外因素的认定、临时仲裁协议的构成要素完备与否等作出裁判,为探索完善临时仲裁司法审查规则,推动临时仲裁制度创新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司法指引,助力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该案中,上海海事法院围绕当事人的争议,对临时仲裁事项的涉外因素以及对未选定仲裁员的情况下如何审查仲裁协议是否具备特定人员等基本要素予以充分说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裁定确认双方签订的《临时仲裁协议》有效,尊重了当事人选择通过临时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本意,体现了法院依法支持和监督仲裁的态度,为现阶段临时仲裁的发展创造了友好环境。
该案的审结标志着上海法院通过司法实例昭示临时仲裁协议效力审查规则,在保障《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有效实施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