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终裁
[摘要]2022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2022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2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31.70%和165.30%,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倾销幅度为51.83%,中国其他企业的统一倾销幅度为165.30%。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产业损害终裁。
2021年9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2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17.78%和275.06%,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倾销幅度为56.55%,中国其他企业的统一倾销幅度为275.06%。
2021年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美国海关编码8427.10.8030、8427.10.8070、8427.10.8095、8427.20.8020、8427.20.8090、8427.10.8010、8427.10.8020、8427.10.8090、8427.20.8000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