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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规则》

 2024-03-17202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2月27日消息,为促进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市场健康发展,强化信用风险分散分担功能,经广泛听取市场成员意见,交易商协会修订形成《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规则》(下称《业务规则》),经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发布实施。

同时,交易商协会配套发布《关于完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参与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细化具体要求。

据悉,在当前金融市场深化改革背景下,交易商协会修订《业务规则》并制定配套通知,旨在加强CRM参与者全环链管理,健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交易商积极展业。

近年来,CRM市场快速发展,自2018年以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9%,市场存量名义本金超1000亿元,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融资,助力防范金融风险。 目前,CRM参与者实行分层架构,核心交易商和一般交易商分别达67家和98家,涵盖银行、券商、基金、信托、保险、信用增进机构等不同类型。随着参与者数量持续增长,一般交易商备案准备耗时长、核心交易商活跃市场作用不突出等问题逐渐凸显。

《业务规则》及《通知》重点完善了CRM参与者管理框架。一是将一般交易商备案优化为信息登记,提高入市效率,同时压实核心交易商等参与者的交易对手方管理职责,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将风险管理的主动权更多交还市场。二是提升核心交易商管理要求,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核心交易商事中事后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交易商的“含金量”。

交易商协会将持续推动优化CRM市场运行机制和产品创新,提升自律管理和市场服务水平,引导信用衍生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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