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电解二氧化锰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3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3家抽样应诉企业分别征收0%、8.6%和17.1%的反倾销税,对其他合作企业征收10.1%的反倾销税,对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征收35.0%的反倾销税。
2023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归于欧盟海关编码ex 2820 10 00(TARIC编码为2820 10 00 10)项下。2023年10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3家抽样应诉企业分别征收0%、8.8%和15.8%的临时反倾销税,对其他合作企业征收10%的临时反倾销税,对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征收34.6%的临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