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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低速载人车辆作出反补贴初裁

 2024-12-02709

2024年11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低速载人车辆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2家中国企业的补贴率分别为22.84%和21.23%,2家未应诉中国企业的补贴率为515.37%,中国其他企业统一补贴率为22.04%。

2024年7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低速载人车辆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美国海关编码8703.10.5030、8703.90.0100、8706.00.1540和8707.10.0040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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