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婚姻家事业务的影响与趋势
分享人:
郭璇玲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高级合伙人
点评人:
方 青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总部 高级合伙人
周玉辉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肥分所 合伙人
郭璇玲律师分享内容:
一、婚姻家事业务现状与需求
婚姻继承与家事纠纷案件作为传统业务,一度被认为是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边缘小业务。经过改革开放后40多年的经济腾飞和科技革新,私人财富积累可观,财产类型纷繁多样,争议金额巨大的家事纠纷亦时有见于报端,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转向婚姻家事领域。根据深圳市律协对2022年青年律师执业现状调研的数据显示,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传承领域是青年律师学习需求前三位的业务领域[i],预示这将成为他们未来首选的专业发展方向之一。
婚姻家事领域在当下以及未来二十年内,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法律服务需求。特别在新经济、新行业快速发展的推动下,高净值人群多元化、年轻化趋势凸显,年轻群体的创富速率加快,在文创、游戏、虚拟财产等领域的造富形势值得关注。年轻的高净值人群对私人财富传承具有明显的专业要求,他们的财富传承意识正加速觉醒,财富的提前规划已成为他们的主动需求。与此同时,近几年很多财富管理机构如私人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服务迭代化进程提速,他们在加速数字化、智能化、打造整个产业链条的同时,也在快速拓展整合各个专业领域,吸收包括税务师、律师、心理医生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进行网络搭建,打造家族办公室,组成专业服务团队。
因此,在律师数量保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面对已然到来的机遇与挑战,家事律师要更积极迎接挑战、拥抱机会、提前布局,争取在人才汇聚的业务领域中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
二、国内外形势对婚姻家事业务的影响
(一)民法典的实施对家事律师的影响
《民法典》对家事律师最直接的影响是我国沿用三四十年的《婚姻法》《继承法》与《收养法》被《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所取代,众多条款作了修改。例如《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六十四条对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的法律适用上作了重大调整,此前对于常见的亲属之间的赠与、收养和监护等问题均无法适用合同法,而如今可以直接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这打通了此前家事领域在诸多法律问题上的断头路和死胡同,为家事纠纷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引。
《民法典》的间接影响是改变了某些审判方向、裁判原则。例如《民法典》所明确的核心价值观、家风家德、对无过错方的照顾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均为家事律师的实际办案提供了更为明确的预判准则。最高院在2022年2月份发布的典型民事案例,也再次明确了在审判实务的过程中遵循的核心价值,为家事律师预判案件的走向和结果指明了清晰的依据。《民法典》还重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指引,包括家风家德、家庭和睦、性别平等、诚实公平、关爱弱势群体等。“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民法典》中加入德政、礼仪做正向引导,规范于未然之前,既有助于民众对行为结果的预判,也有效解决成文法滞后、无法穷尽罗列的不足。
此外,《民法典》还为家事律师带来更多新的需求机遇。例如继承编中关于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规定为家事律师提供了新的法律角色;鼓励自然人设立遗嘱信托、意定监护等为家事律师带来了新的法律业务需求。
(二)国内外形势对家事业务的影响
1.经济周期。虽然“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乃自然规律,但经济周期波动仍会对家事业务产生影响,只是对不同群体的影响各异。对于普罗大众而言,贫贱夫妻百事哀,环境逼仄、经济恶化是导致家庭矛盾的主要原因,此类群体的离婚率与经济增长呈负相关。对于高净值群体,则存在“同患难容易、共富贵难”的现象。当经济整体低迷之际,如全球受疫情等影响,高净值群体的离婚率不增反降,不少的企业家夫妇与家人都自觉暂时搁置争议、一致对外、共渡难关。当经济上行之时,此类群体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性增强,彼此之间无需紧密依附或抱团取暖,此时金钱放大了各方三观的差异,导致分歧明显,因此高净值群体的离婚率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追求幸福的生活是亘古不变的定律,不同人群在经济周期的不同时段会分别做出不同的选择,关注经济周期将有助于更好预判家事业务的事态发展,提高矛盾化解率。
2.国际政治。高净值群体更为关注海外投资、海外信托、家族的资产配置及全球分布,而中美脱钩、俄乌冲突导致的资本市场波动及国际形势动荡,给高净值人群带来很大的冲击,甚至改变投资风向。持有哪种货币、到什么地区投资,选择哪些国家居住对高净值人士也极为重要,为此2022年热门的移民国家如新加坡、加拿大、澳洲也先后调整了移民政策。国际政治的风云变化并非远在天边,它与每一位家事律师息息相关。只有关注客户所关注的问题,才能更精准地预判客户未来法律服务需求,为客户提供更精细化的法律服务。
3.新冠疫情的政策。疫情三年,对家事业务的影响可谓危中有机。自2020年开始,继承业务增长明显,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老龄化趋势明显,当下已进入了传承刚需时代,另一方面是疫情带来无数鲜活的风险提示,个体传承意识因此增强。2021年与2022年期间,因各国实施不同的防疫管控措施及防控效果差异,加之俄乌冲突的影响,很多人纷纷咨询如何设立家族办公室,并重新考虑全球居住地的选择,而经常居住地是家事案件中直接影响管辖法院及身份关系、财产关系认定等法律适用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新冠疫情及防控政策对婚姻家事业务同样产生巨大且直接影响。
4.低结婚率与低离婚率。根据民政局最新统计数据,2021年全国结婚率、离婚率呈现双降趋势[ii],笔者预判结婚人数和离婚人数双降的趋势可能会持续多年,并导致传统的离婚案件大幅减少。而与此同时,同居纠纷、非婚生育等其他类型业务将大量增加。一方面,目前我国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衡、女性婚恋观念发生巨大转变。根据民生证券早前发布的研报显示,到2025年,中国15~49岁男性人数将比同年龄段女性多3000万,性别失衡将进一步加剧择偶难度。这部分单身男性数量的激增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潜在的挑战和压力,同时也会带来更多的跨国婚姻纠纷。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的日渐完善,单身经济的快速发展让独居生活更加便利,人们对家庭的生存依赖大幅降低。在未来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同居关系和多元关系将会越来越多,也随之带来新的法律服务需求。我国具备相对完善和规范的婚姻财产制度,但截至目前对于同居关系,例如在同居财产制度、同居人之间涉及生命安全的签字权、监护权、继承权,以及非婚代孕等方面的内容,仍处于立法空白状态,纠纷处理存在难度,因此,此类新型家事纠纷业务同样值得关注。
5.人口的老龄化。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7%,预计在2021年至2025年期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超过20%,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iii]。老年群体数量的增加同时也预示着他们存在非常大的潜在市场需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应当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在传统的离婚业务上已经出现红海竞争的情况下,家事律师想突出重围,可以重点关注老龄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6.低生育率和生育政策的调整。家庭成员越多,潜在的财富传承安排需求越高。在育龄妇女减少、生育意愿降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来我国出生率持续走低。独居、失独老人的养老、医疗、继承等问题将成为家事律师未来新的业务发展蓝海,亟待家事律师运用专业技术去协助客户更好、更妥善地解决问题。
(三)法律服务收费新规对婚姻家事业务的影响
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收费的意见》,意见禁止律师对婚姻继承案件进行风险代理。律师执业必须合法合规,此规定出台后,家事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接受监管。
禁止风险代理的出发点本应是为了避免人为地加剧家庭的矛盾,从而实现保护弱势群体、稳定家庭关系。不过,根据笔者多年执业经验,现阶段婚姻家事案件禁止风险代理的规定实际上对于弱势群体,尤其是对非财产控制方的保护可能适得其反。首先,案件诉争标的价值越大,弱势方在诉前就越不具备付费能力。即使能分期付款,客户也难以在情况不明之下安心签订委托合同,因此没有合理的报酬将直接导致当事人难以获得更好的专业支持,最终当事人的权益也就无法得到最好的维护。越是富裕的家庭,弱势一方当事人所面临的压力越大,而且无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司法救助;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富裕群体本身也不应由政府兜底保护,而应交由市场进行调节,双向自由选择。其次,很多家事案件都可通过律师有效引导进行调解,在风险代理的情况下,律师与当事人的利益高度捆绑,律师的调解建议会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而一旦禁止风险代理,家事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较量,律师推动调解工作的难度将显著加大。
就目前而言,家事律师一方面应当遵守和执行行业的文件及规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将在实务一线获取的信息和意见积极传递,发表意见和建议,从而推动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及完善,从而实现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效果。
(四)专业细分对婚姻家事业务的影响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可见,近十年全国律师人数和律所数量逐年增长、节节攀升。根据司法部公布的《2021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律师占 23.46%,30岁(含)至50岁的律师占61.36%;从文化程度看,本科学历律师占72.63%,硕士学历律师占19.85%。律师群体整体呈现高学历、年轻化趋势,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律师的竞争必然会越演越烈。另外,全国及各省市律协在近两年纷纷换届,新设立的专委会数量大幅增加。例如,全国律协在2022年换届后设立了23个专委会,北京律协设立了70个专委会和研究会,上海律协设立了53个业务研究会,广东律协设立了49个专委会。由此可见,在充分的市场竞争及市场需求下,律师行业越来越细分,未来专业细分将日趋明显,婚姻家事律师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将是必然选择。
三、新形势下婚姻家事业务的新趋势与特点
(一)新形势下婚姻家事业务的新趋势
在过去二十年间,家事案件已发生明显的趋势变化,从原来单一的、被动式的诉讼业务转变为复合的、事先防范的非诉与诉讼相结合的模式;随着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发展,家事业务从地方延伸至境外;随着金融制度和产品创新,财产类型日趋复杂多样,家事业务从单一民事纠纷越来越多向涉及股权、基金等商事方向演变;随着家庭财富种类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家事业务要求律师团队覆盖多专业板块,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因此,家事业务已经从原来较为狭窄的传统业务变为涉及多专业、多法域的新型复杂疑难的业务领域。
(二)新形势下婚姻家事业务的新特点
第一,财富持有人的年轻化与多元化。根据《招商银行-贝恩公司2021私人财富报告》显示,高净值群体凸显年轻化,互联网、新能源等新经济、新行业发展迅猛,股权增值效应助推新富人群崛起,年轻群体创富速率加快,40岁以下高净值人群成为中坚力量,占比升至42%。此外,高净值人群结构呈现多元化,创富一代企业家占比缩减至25%,董监高、职业经理人(非董监高)、专业人士群体规模已超越创富一代企业家群体,占比升至43%。因此,高净值群体呈现年轻化与多元化的特点,数量及比例明显增加。
第二,财富类型的数字化与生物化。比特币账号、抖音账号、游戏账户等数字财产已成为重要的财产类型,甚至成为年轻一代的主要财产类型。各种宠物日渐成为人们的重要精神陪伴,身边不乏汪星人与喵星人,并且已经成为重要社交方式,而价值不菲的宠物已不在少数。欧美国家曾出现亿万富豪将巨额遗产留给宠物的故事,一度让我们觉得匪夷所思,而今我们已完全能理解,甚至类似的财产规划安排已经出现了。未来不仅仅是宠物,而且人工智能机器人,都将成为很多家庭的成员或感情依托。如何去处理这些虚拟的、生物的财产与关系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和传承问题,也是家事律师面对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第三,家事案件的个性化与群体化。工薪阶层、公务员群体的家事案件相对容易处理,因为此类案件的家庭资产是以房产、车辆以及股票为主的传统三大件,案件的处理方式具有共通性及可复制性。而高净值客户群体的家事案件则具有个性化和定制化的特点,首先处理不同产业领域或上市与非上市企业家家事案件就存在很大差异。在此基础上,如家庭成员持有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身份,将涉及不同法域并会产生法律适用与管辖、税务制度的差异,导致代理方案很难批量复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个性化对应的另一个特点是群体化,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及抱团养老、抱团医疗等心态的驱使,来自天南海北的群体可能会选择同一法律产品,进而涌现了群体诉讼和群体服务等新型需求。所以,相较于以往家事案件单一且分散的特点,新形势下家事案件将同时呈现个案差异化和群案规模化的特点。
第四,服务需求的非诉化和全程化。高净值人群的财富传承意识正在加速觉醒,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合理的家事安排已成为主流需求。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事后纠错式的诉讼律师,而更多的是事前预防并长期陪伴的非诉律师。目前我们团队已为某家族几代人提供了全程非诉法律服务,从创一代的继承安排到第二代的夫妻财产约定,后来至第三代的身份国籍选择及教育培养问题,我们都全程陪伴客户并为他们提供一站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因此,新形势下家事律师应顺应趋势、提升专业洞察力和专业技术,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四、机遇与挑战下如何突围
律师行业的从业者具有年轻化、高学历的群体特征,且未来还会源源不断涌入新人,在婚姻家事业务存在刚需的前景下,行业的市场竞争只会越来越激烈。家事律师如何把握机遇、突破挑战,笔者在此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建议家事律师坚持走专业化道路。目前国内初具规模的律所都已纷纷成立了专委会,鼓励同行进行专业细分。在社会分工精细化的今天,靠专业立足已成为每一位优秀律师的必经之路。
其次,建议家事律师在打造专业化的同时,进一步钻研差异化。不同客户群体的服务需求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家事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在磨炼自身专业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差异化、标签化的服务。例如,可以通过从事当下热门的家族信托、慈善基金等业务领域,或通过参与当地律协专委会活动、在各类公众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等打造自身差异化标签,同时进行内部资源整合,找到合适的业务合作伙伴。
最后,建议家事律师提供更有温度、更为人性化的法律服务。家事律师往往会见到人性最脆弱、最无助的一面,这需要我们自身有强大内心和积极心态的同时,还能为客户提供情绪力量和精神支撑。因此,婚姻家事与私人财富传承领域和其他专业板块最大的差异在于家事律师需要有更强的共情能力和情绪纾解能力,这种能力有助于家事律师在人才辈出的当下突围而出,打造自身的专业品牌和形象。
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婚姻家事业务的新趋势与特点,家事律师在从事婚姻家事业务的道路上应顺应趋势、把握机遇、突破挑战,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仅要体现专业化、差异化和人性化,还要根据法律和环境的变化、科技的革新、客户的需求,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研发更多新的法律产品,精准解决客户的实际痛点,这样才能在人群中突围而出,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专业的、优秀的婚姻家事律师。
方青律师点评内容:
十分感谢郭律师精彩的分享!我想郭律师的发言为今天的研讨会开了一个好头。
郭律师敏锐地注意到了新形势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精准地总结出了“从诉讼到非诉”“从地方到跨境”“从民事到商事”“从单一到复合”的行业发展趋势,启示家事律师要在法律服务中体现专业化、差异化和人性化,想必我们各位与会律师对郭律师分享的宝贵经验也深有共鸣。
婚姻家庭作为人类最古老的社会产物,却需要应对现代社会各种新事物、新观念的冲击。如今,狭义的、传统的家事概念正渐渐被解构、吸收,而广义的、现代的家事法律天地却越来越广阔。
在家族财富管理业务中,家族信托等金融工具的存在感越来越强。比如,《九民纪要》第九十五条再次确认了家族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那么现实就是,高净值人士对家族信托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普遍。无论是为了创设信托架构,还是为了处理客户已经加入的家族信托,我们律师都需要对这些金融工具进行深入、持续的学习。此外,我们在近年的工作中明显感受到了公司股权设计与处理在家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同样体现了郭律师所说的“从诉讼到非诉”“从民事到商事”的趋势。而为了应对这一趋势,我认为只靠自己的知识拓展是不经济的,更需要诉讼律师与非诉律师在同一议题上进行紧密的合作,这也是我们团队目前所采用的比较高效的工作模式。
税务问题是我们客户关注的重点之一,对高净值人士而言,税务风险牵扯到巨大的利益出入,还可能上升到商誉问题和行政、刑事责任风险。而我们团队的律师在工作中也感觉到,在家事税务问题上可以做的文章很多。比如,近年来社会上要求加征遗产税的声音很大,如果我们能为客户提前设计好税务安排,未雨绸缪地回应税务政策重大变化的疑虑,无疑能更好地彰显锦天城品牌的专业性。
此外,正如郭律师所说,家事律师要体现专业化、差异化、人性化。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难就难在,我们婚姻家事律师不仅需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需要在情感、心理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真心为了客户的家庭和睦、夫妻和顺做努力。对此我也注意到,一些友邻律所已经推出了附带情感咨询的定制服务方案。在这一方面,我们也欣喜地发现了可以提高自己服务水平的空间,比如去补充一些心理咨询、情感咨询的知识来拓宽我们的认知范围。但我想,要做到郭律师说的人性化,要当好善断家务事的“清官”,最重要的还是要用真心诚意去换取客户的信任。
再次感谢郭律的分享,也感谢大家!
周玉辉律师点评内容:
很感谢郭律的分享,让我收获非常多。
从我个人的感受来说,不仅帮我系统地梳理了民法典及当前经济形势对家事财富专业业务的引领、变化及影响,还给我们点破了民法典施行后,给我们业务发展带来的机遇。这个非常的好,非常的深入并且接地气,真的是手把手教我们。那么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把握住机会,面临下挑战,把我们专业做好,做强,做大!
我特别注意到郭律分享的一点,就是我们家事业务的一个特性,就是不仅要专业化,差异化,还要考虑到人性化。这个人性化说得特别的好,这是我们这个专业业务的非常独特的个性。我们也的确要顺应当前婚姻家事业务的新趋势与特点,如从诉讼到非诉,从民事到商事,从地方到跨境,与单一到复合;如家事业务运用商事的尽职调查,比如说遗嘱执行人制度的设计等创新我们的业务类型(郭律用的是突围),扩大我们的客户群体。当然还有我们一直强调的专业服务产品化。总之,非常感觉郭律这样高质量高水平的分享,革新我们小伙伴对传统家事业务的认识,同时也给我们绘制了一个美好的蓝图和接地气的、可跟随的扎实的脚印。我相信,通过我们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未来这个家庭财富传承的业务市场越来越广阔,而我们也会做得越来越好!
感谢郭律,也感谢大家!
[i] 参见:《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查新鲜出炉》,https://mp.weixin.qq.com/s/cRYFY7UVBqc0b-O-uRUXtg,2022年6月29日发布于“深圳律师”微信公众号。
[ii] 参见:《2021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https://images3.mca.gov.cn/www2017/file/202208/2021mzsyfztjgb.pdf,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其中提及“2021年,结婚率为 5.4‰,比上年下降0.4 个千分点;离婚率为 2.0‰,比上年下降 1.1 个千分点。”
[iii] 参见:《推动普及积极老龄观》,https://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203/20220300040577.shtml,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