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4家抽样企业分别征收55.3%、23.6%、14.3%和31.3%的临时反倾销税,对其他合作企业征收28%的临时反倾销税,对中国其他企业统一征收55.3%的临时反倾销税。
2023年1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欧盟海关编码ex8427 10 10、ex8427 20 19、ex8428 90 90、ex8431 20 00和ex8431 39 00(TARIC编码为8427 10 10 10、8427 20 19 10、8428 90 90 20、8431 20 00 60和8431 39 00 10)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