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纯电动载人汽车作出反补贴终裁
2024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4家企业的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7.0%、18.8%、35.3%和7.8%,其他合作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20.7%,中国其他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35.3%。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欧盟海关编码87038010项下。2024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对本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3家抽样企业的临时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7.6%、19.9%和17.4%,其他合作企业的临时反补贴税率为20.8%,中国其他企业的临时反补贴税率为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