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新片区条例上新:聚焦医疗等前沿产业发展
[摘要]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可以批准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口少量临床急需的境外已经上市的抗肿瘤药等药品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进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临港新片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研制国内尚无同品种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单位内使用,并按成本收费。
对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减免。
(本文来源:2022年2月18日 上海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