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税务局联合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案件
前期,四川税务部门根据精准分析线索,发现四川省成都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管姚崇洪未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姚崇洪仍拒不办理申报,并有拒不签收甚至撕毁相关法律文书等行为,税务部门遂对其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姚崇洪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姚崇洪仍以各种借口拒不缴纳。税务部门遂将该案件移交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冻结了姚崇洪全部银行账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等资金账号,并发出限制消费令。经税务部门和法院联合约谈,在法律的震慑下,目前姚崇洪已缴清了全部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共计3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开始,请依法如实办理。同时,也请检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对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